我于2008年5月聘用于当地交通局部门工作,但到现在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今年初我知道自己怀孕了,并且想生第二胎(属超生),最初单位以我超生为由拒签劳动合同,要求维持现状。但后来领导又说这样会影响他们年终考核,并要我最迟在怀孕5个月左右自动辞职回家,我想问他们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符合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和《计划生育法》吗?我的合法权益又有哪些呢?
我在怀孕6个多月时,因单位正在基建,没有正式的工作场地可以呆非常危险,所以领导让我先回家休息,直到修完产假才回单位上班,现在单位运行正常,准备补发一直拖欠我们的工资,请问除了正常产假的工资外,怀孕期让我回家休息是否应该给我发工资或基本生活费?
我于今年2月17号从原单位辞职,当时结算工资时,公司说本月的社保全由个人承担。扣下来后工资大概还有几百块钱。可到次月5号发工资时没有按时发给我。我打电话问情况。财务告诉我说今年的社保基数还没有公布,暂时不能发放。等基数公布后再多退少补。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谢谢律师。
今年,我市一家公立医院简化程序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正好我爱人符合报名条件,就报名参加了。由于是简化程序,所以直接面试,按成绩高低进行录用。我爱人顺利通过了面试,进入了体检。在体检的时候,由于我爱人已经怀孕,所以有些体检项目没有检查。体检过后大约一周左右,医院人事科打来电话,告诉我爱人要么把孩子处理掉,
本人在幼儿园工作,现在怀孕5个月了,怀孕两个多月的时候发烧反应大,后去医院看医生开了假条让我休息,后来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上班,今天单位给我打电话让我上班,不上班要有假条要不就辞职,因为单位在百子湾东,我家住鼓楼,早上7点半上班,下午5点半下班,要早起晚回时间太长,一个月扣完保险什么的只剩千来块钱,所以想
用人单位为稳定销售队伍,在年终也给销售费用超支,按提成比例为负的员工发放一定的年终奖,但前提需要签一张欠条,如果在用人单位一直干到退休,则欠条无实际意义,如果员工想辞职,则需还上欠条上的金额,用人单位才办理社保等结转手续。 用人单位此举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有效?欠条是二年前所签下的,现在员工想
我因为超生(现怀孕8个月)原因在原单位辞职了,单位将关系转到了大连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因为户口是单位集体户,并且超生的事儿,我现在户口所在街道也知道了,也需要转出,由于转户口需要转出地的计划生育证明,接收地街道才能接收,现在单位给联系的让我把户口转到大连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说不用街道开证明,那不是就
我因为超生(现怀孕8个月)原因在原单位辞职了,单位将关系转到了大连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因为户口是单位集体户,并且超生的事儿,我现在户口所在街道也知道了,也需要转出,由于转户口需要转出地的计划生育证明,接收地街道才能接收,现在单位给联系的让我把户口转到大连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说不用街道开证明,那不是就
单位每个有都扣我们的社保钱,但是现在一年多了也没有发社保卡给我,我现在要辞职回家乡了但是还是不发社保
单位不发社保卡,钱每个都扣,我现在要回家乡工作了我该怎么办
我在单位已经签过2次固定期限合同,2011年12底合同到期,我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然后我于2012年1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未购买失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赔偿,但是因为科室急差人,答应科室领导把班上到1月底,单位却在1月13号为我把5险全部缴齐,这样,我还能离开并得到赔偿吗?
我再一家房地产上班,签了合同,买了保险,但后来觉得公司实在不怎么样就当天辞职了 ,等发工资是是单位却以未提前一月辞职为由,扣我一月工资合法吗,很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