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辞职,用人单位部门以有欠条为由不给办理保险结转手续
辞职,用人单位部门以有欠条为由不给办理保险结转手续 用人单位为稳定销售队伍,在年终也给销售费用超支,按提成比例为负的员工发放一定的年终奖,但前提需要签一张欠条,如果在用人单位一直干到退休,则欠条无实际意义,如果员工想辞职,则需还上欠条上的金额,用人单位才办理社保等结转手续。
用人单位此举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有效?欠条是二年前所签下的,现在员工想辞职,是否可按诉讼时效的规定,欠条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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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沦海笑()
提问时间:2011-06-07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