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单位未购买失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后
仍有经济补偿金,除非用人单位以原来劳动合同的条件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你不不同意续签,才没有经济补偿金。 我的补充: 2012-01-23 20:07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