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半年,于9月1日转正式员工,现公司以对我表现失望为由要辞退我,没有书面通知我,只是给我发了一个短信,要我写辞职报告,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我辞职了,我能否得到赔偿?
2005年6月在东莞厚街成立YK公司,以生产和销售家具、五金配件为经营范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营业期限:二○○五年至二○二○年 2009年10月该法人代表或其他法人在惠州成立AC公司,出于某种原因,2010年7月法人不想经营东莞厚街的YK公司,想从东莞厚街YK公司调动员工到AC公司。其中有大部分人不想到
试用期三个月过后,第四个月转正式上保险时,领导不给上保险,说等他回来再说。在此期间并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第四个月工资是否应给我双倍呢
该公司有六楼、七楼两间办公室。其中六楼新装修,气味很重。本来孕妇在七楼工作,相安无事。但是最近公司以沟通不便为由,要求孕妇搬到新装修的六楼工作。否则就要停薪留职。 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保护孕妇的合法权益。 补充:该公司为IT公司,平时以网络传递文件沟通为主,面对面沟通也是到会议室开会。根本不存在沟通影响
我于2008年公司改制时入股8万元,2010年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未退股,2011年公司股份分红却无人通知我关于股份及分红事,我可否享有股份分红和保证我股份的安全。
1、我是在2008年1月4号入职,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在2011年9月9日到期,当时公司已经与我续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此次签的合同不在我手上,由于我们公司属于分公司。公司将劳动合同拿到广州总部去盖章。) 2、我在我们这个片区属于工龄最老的一位员工,由于知道了片区经理违规操作了公司的员工入职制度。(就是挂空职把底
我今年结婚20年,自己确认夫妻感情破裂,孩子上大学了,有一套住房,价值20多万,外债近6万元(基本都是我家亲戚的,没啥手续),我还用我妈的钱入股6万,和他协议不成,我要离婚怎样使我的权益得到保护(他家亲戚法院工作,所以特别担心)
快过年了,我想在小公司或者私营公司上班。一般都是个体经营,在上班不到半年的但是超过一个月的情况下,要是有不给工资或者拖延工资的情况怎么办。
我2011年8月1日就职于一家国企研究院的直属部所(私人承包)S所,该所没有人事自主权,员工都是与研究院签订合同,当初来时说好1—3个月转正签合同,现在已是11月中旬,我多次主张但S所负责人一直推脱,以我不胜任岗位为由“继续观察”,而且社保公积金一直没有交,我准备辞职,现有证据如S所负责人签字的工资表,考勤机记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1年多,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辞退我,并且不作任何补偿,工作期间公司没有签订合同,也不给我买社保,也没有考勤、工作证、工资条等记录,只有工资每个月都转入我的卡上。经过朋友指点,才知道自己的受到侵害。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取得我与这公司的劳动关系,我在回去做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