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1月12日进入某公司工作,一直未签劳动合同,直到2011年7月为了买保险才补签了一份合同,后来公司由于铅污染搬迁,与我协商中止劳动合同,我能否主张2011年7月以前双倍工资
公司知道我要申请劳动仲裁,要我补签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能否得到双倍工资?
到公司四个多月了,公司未与我签劳动合同,只是约定了试用期后的工资.现在公司说不能按约定的工资跟我签劳动合同.并给我一份大大低于约定工资的合同让我签.请问我如果不签能不能申请仲裁拿到双倍工资.
我在08年2月进的公司直到08年9月才签劳动合同,合同上面写的时间也是08年2月进公司,签订合同的时间也写的是08年9月。现在已经被辞退了 我在当地申请了劳动仲裁,他们刚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劳动合同是可以补签的,”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只要在一年内补签了就不违法?也不没有双倍工资? 我在网上查
我在08年2月进的公司直到08年9月才签劳动合同,合同的起始日期是2008年2月1日-2011年2月1日止,签订合同的时间是08年9月。 ,是不是可以认为我已经承认补签08年2月-9月的合同?而不给双倍工资
我是2007年12月1日进公司试用一个月,2008年1月1日转正工作到至今未签劳动合同,公司有帮买社保,如果跟公司从现在的日期签无固定期合同,签啦以后还可以得到之前一年的双倍赔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长期不按时发工资,劳动者能否马上解除劳动合同? 深圳公司,合同上规定每月7号发工资,却经常发发生到15以后才发工资,我能否单方面马上解除劳动合同? 额,为什么啊?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未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也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2008年12月31日,我们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借助管理权限的转移,要与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企业在未与职工协商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期间,也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已经七个月)。现企业正与我们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在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企业是否应当支付双工资?相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与厂里的劳动合同09/12/31到期,一直未续签。今年5/31我已提交辞职申请,6/30到期,今天厂里要求我补签今年1月到明年年底的合同,我应该签吗,签了还能提出双倍工资赔付吗? 如果不签的话有什么影响吗
我是3月份来公司上班的,之前跟公司口头约定好,什么时候业务熟悉可以独立上岗了什么时候转正,试用期工资1200,不拿提成,转正后保底2000,任务完成或者是超额完成再另算奖金,签合同交保险等,经过一个月努力,我四月初打电话跟公司经理申请转正,也同意了,但到如今的7月份都未跟我签定合同交各种保险等,工资倒是按2000
因原单位管理不到位,在员工办理离职时,才发现该员工有一段时间的劳动合同丢失,而且该员工手中也没有原件。请教律师该事件公司如何处理?如果员工主张双倍工资,公司给还是不给呢?
本来,我与原单位的合同在2009年7月1日到期,到期后单位没有及时再次续签,而是在2010年4月份补签的,合同的开始日期是2009年7月。签订日期也是写的2009年7月。现在,我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我现在要求原单位补偿8个月的双倍工资是否合理?请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