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日进公司,至2015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期间签过3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后,公司未提前和我续签,直至2016年1月22才通知终止合同,赔偿10个月的工资。2016年1月份的工资按照当月工资支付,请问,合同到期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用工一个月,公司是否属于违法用工?我是否可以申请2016年1月的双倍工资?还请哪位律师及时解答,万分感谢!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劳动合同期限满后,公司不再雇佣员工,这样是否合法,需不需要赔偿?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劳动合同期限满后,公司不再雇佣员工,这样是否合法,需不需要赔偿?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劳动合同期限满后,公司不再雇佣员工,这样是否合法,需不需要赔偿?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劳动合同期限满后,公司不再雇佣员工,这样是否合法,需不需要赔偿?
公司提供续签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协商不员工拒签,是否还能得到赔偿?
现在公司与员工即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公司,但发现这份新合同有以下问题: 1,首先,工作地点从原来一个工作地点变成两个,分别是广州和佛山。这一点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修改为广州?如公司要求保持两个,是否可以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要求在调往佛山时按补充协议执行? 2,公司原合同有列明购买住房公积金,但续签的无固定期限
请问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在无任何协商结果下,要求我交接工作,请问是否合理?是否需要配合
请问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在无任何协商结果下,要求我交接工作,请问是否合理?是否需要配合? 单方面口头提出,但我已向公司提出要求平级岗位优先留用。再无任何后续沟通后,公司提出进行工作交接。谢谢
本人今天8月进公司,和公司签订了一年半的合同期,试用期2个月,目前已经转正,然而公司现在不打算继续经营下去,昨天人事就通知说要求解除合同,希望员工自行离开,最晚在公司待到下个月,请问这样在提前通知一个月的情况下,由于公司经营问题,是否需要给员工赔偿呢?
公司给员工调岗,口头承诺给予补贴,发放一段时间后取消,这样做是否合理?
本人原先在公司本部任职,公司在年初以某些原因给我调岗,调岗时承诺每月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之后发放的几个月都十分正常。一年合同到期后,给我调整了工资,但是补贴也没有落下。可是过了几个月之后,突然停发了这笔补贴,理由是工资调整时已经把补贴算进了工资里,之前没有停发是忘记了。。。想问一下是够合理,我该怎么
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的话,员工会得到经济赔偿吗?如果有,怎么计算?
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的话,员工会得到经济赔偿吗?如果有,怎么计算?
公司四个月未发工资。无固定期合同员工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并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四个月未发工资。无固定期合同员工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并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