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下,分公司注销之后,员工的劳动地点,岗位都保持不变,总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1,公司是否需要跟总公司重新签订合同? 重新签订合同,是需要员工同意的对吗?不同意就可以要求进行经济赔偿金? 2. 公司是不是可以不用重新签订合同? 不签订合同,总公司继续正常履行义务。 公司这样合法吗?谢谢。
受工伤后经仲裁得到赔偿并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工伤复发的该如何处理?
案情介绍:2003年,右眼受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后(评残8级)在劳动部门仲裁下向单位索赔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等,并解除劳动合同。 2008年4月因工伤复发,在医院做了2次手术。花费了2万多的医疗费。8月份,康复后装了假眼。10月份, 我到劳动鉴定部门申请伤残复查,他们已
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被告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我所在的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打算依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索赔双倍工资赔偿。 但是没有合同,用什么证据才能证明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有我的工作时间呢? 我所在的是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没有工作证,没有名片,没有工服,上班不打卡, 考勤表是我负责做(没有领导签字盖章),没有工资条(发现金), 我上班一个月了
之前和外服签了2年的合同,外派到A公司一年。现在即将期满,请问,如果在派遣期满后A公司无意再用我,我和外服的劳动关系还存在吗?我是否可以得到任何的补偿金? 如果A公司让我再留用一年,我拒绝的话,又是怎么情况?是否与外服的关系也终止? 谢谢。
我公司的总公司在成都,在上海属于不独立核算非法人的分公司。请问我们的劳动合同都跟总公司签订(合同上签的工作部门是上海分公司工作地在上海)这样的合同是否可以认定劳动关系在上海,可以在上海交纳社保(因为在上海交社保要以上海分公司名义做录用了,合同跟总公司签订的话有没有问题)。另外,总公司同时在上海有个直
当面向部门经理递交了病假证明,之后公司总经理反说我旷工,解除我的劳动关系,仲裁庭要我出示证据,我去找
律师您好! 我之前因为生病向公司的部门经理请病假,当面向他递交了病假证明,但之后公司总经理以旷工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关系。我因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我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损失,但公司说我没有请假是旷工,公司是合法解除的;仲裁庭也要求谁主张谁举证,我拿出了一份与经理对话他说他收到我的病假证明的录音,但
您好!我公司想将园区内的绿化工作承包给一个人,但此人已有60多岁,不能给其上工伤保险,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这种劳动关系呢? 我公司需要与此人签订什么合同吗?我主要想问的是,如果在工作时此人出现什么状况(包括自身的病复发、个人原因导致的事故),我公司用承担责任吗?
个人工商户由于注销工商登记 劳动部门超出管辖职权劳动仲裁无法适用 去年本人在一家个体工商户打工 这这里工作了1年零1个月整 后用工方单方面提出解聘后 我到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 由于之前他已经将工商登记给注销: 个体工商户由于注销工商登记 劳动部门超出管辖职权劳动仲裁无法适用 劳动关系变成劳务关系
两个户口被注销一个,注销的关系到现在的劳动关系及其他,怎么恢
两个户口被注销一个,注销的关系到现在的劳动关系及其他,怎么恢复被注销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