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离能扣工资吗?2.试用期间公司未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吗?
2015年4月入职东莞某单位,签了合同(公司公章模糊不清),试用期三个月,已转正。公司计划11月底或12月初搬至深圳,我任职的岗位在东莞会取消,可以选择去深圳做同岗位,也可以留在东莞做别的岗位(具体能提供什么岗位一直没说),因为公司发展不明朗,自己11月初申请3天后离职(离职原因写的个人原因),未获批,要求提前1个月提出离职。想自离,听公司同事说,如果自离公司将不会发放10月及11月在职时的工资(有先例,合同上签订20号发工资,9月开始每月10号发工资),想咨询:1.自离能扣工资吗?2.试用期间公司未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吗?
试用期间的社保公司办理社保是否可以要求补缴,仲裁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需要说明:上一家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公司没有注销。我应聘现公司时不知道原公司没有注销是不可以停社保的,也不知道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才能办理停保。到现公司上班四个月后,现公司才通知我说我的社保还挂在原公司无法办理。我收到邮件后,当天咨询社保局后,并带了原公司所在地村委会出示的“确认公司倒闭通知”到社保局办
试用期间辞职即二月十一日辞职,现在公司要求补缴三月的社保,说是没来得及停保,请问合理吗?
本人二月十一号辞职,是属于试用期,但是现在离职一个月了,公司要求我补缴三月的社保,说是三月份没来得及停保,请问合理吗? 请问为什么合理呢 我提前辞职一个月了,难道两个月类公司都来不及帮我停保呢?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仲裁裁决书 因市社会保障部门是我市有关实施征集、管理和发放各项社会保险金的政府机构,现共同申诉人提出要求被诉人依法补缴在职期间的保险费的请求,理应由共同申诉人自行向所辖的镇社会保障部门提请。 裁决书下来时间是2013年7月10 我离职时间是5月31日 请问我现在还可以到社保局要求被诉
是否可以以公司未给我试用期缴纳社保和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是否可以以公司未给我试用期缴纳社保和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产假期间的社保个人部分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交
员工在此公司已经工作三年,这期间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而是按照上海市最低标准来缴,现员工产假恢复上班后公司在员工的工资里扣除了产假期间社保个人缴纳的部分。 员工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实际工资和所领到的生育金的差额,因为员工实际只领到上海市最低工资,如果公司不补足差额,至少不能从工资里面扣除产假期间
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不合格为由要求解除,本人在职期间并没过错,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我可以索要赔偿吗?
本人于15年8月31日上午到公司面试,因其老总时间没错开,当天只见了副总级的,其人事说在本市宾馆住宿(费用150元)。次日也就是9月1日见其老板,老板同意且要求我到他的另外一公司去。打车去花40元。在这公司呆一天,因次日放假,(晚上我就回上海住地)。9月6日按时来上班,与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公司筹建新店期间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
今年5月公司筹建开设新店,将我们招聘入职。期间公司领导口头承诺从7月份中旬开始算正式入职并有工资。从7月中旬开始培训并陆续去店里干零活。(店面有监控为证)至今9月底公司新店一直没有开业,公司也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至今也没有发工资。多次与公司沟通给的答复就是等再等。现在我们有与公司沟通的往来文字和邮件
合同纠纷,病假无病假工资,可以吗?产假期间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是
合同纠纷,病假无病假工资,可以吗?产假期间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是自己承担吗
入职后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我可以要求哪些补偿?
我是2015年4月进入的公司,到6月15日和公司谈转正时由于工资问题,我选择了离职,在职2个半月期间公司始终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未给我缴纳社保,请问我除了提出让公司补缴我3个月的社保之外还有什么其他补偿么?因为一直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太清楚是否有其他补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