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签订合同的劳动纠纷 我是从2008年4月份进的单位,期间公司一直没给我们签过劳动合同,因为未缴纳过任何的社会保险,而且最近公司还无缘无故的拖欠了我们三个月的工资,所以昨天我和同事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但经过多次交涉,经理就是不再辞职报告上签字,不批准我们辞职。无奈我们只能直接离开公司。现在我们想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我们的自身合法权益,再次我想问一下大家,我们这样辞职对以后我们要工资和双倍工资等各种赔偿是否有影响,申请赔偿的时候的工资是按实发到手的算吗?饭补等福利待遇算不算进里边,比如我的工资是1300,饭补是500,但是饭补不直接发到手上,公司直接扣除了,开始我还是在1800后面签字,后来就在1300后面签了,那500饭补由后勤经理签字领取(从始至终我们也没有拿到过500饭补),我们辞职后还能拿到每年一个月的赔偿金吗?
小明08年4月应聘到贸易公司工作,约定报酬是基本工资加提成,试用期一个月。5月公司决定延长试用期一个月,没告诉小明。6月,公司说小明工作业绩不好,对人态度不好,让小明辞职。小明说这分明是辞退,要求公司发文件,双方结账解除关系。 小明认为公司超过一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应,应赔双倍工资,补发应发工资;公司以
企业与个人加盟商签订加盟合同,是否会因加盟商个人不当行为被要求承担劳动纠纷连带责任?
建材批发企业与个人加盟商签订品牌加盟协议 协议中有具体条款约定——加盟商个人承担其行为责任,包括债务责任、用人劳动纠纷等,都有具体明确约定! 但是否会因为签约加盟商是个人,当其面临司法程序时,企业会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是个人加盟商在雇员问题上,辞退的雇员要求其赔偿支付报酬、社保费用等,企业会被
我和公司进行的是口头约定。公司原来是长江物流的合肥分公司,现在被东岳物流替代了。 开始是合肥分公司经理熊#发布的招聘信息,招聘一个单证员,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是1100一个月,试用期以后是1400~1500一个月。 经过投递简历及面试,熊#和我达成口头协议:工资按照上述标准发放,表现好的话,公司提供吃住。并答
老板叫人滚蛋,因不结算工资,政府解决不了,员工到十字路口堵车,政府再次出面,最后结果只结算百分之九十五的工资,但因派出所扣押了几个员工。请问怎么办?
公司今年4月已经通过人事部发出工作变更函,在不更改我的职位和工资的情况下,变更了我的工作性质,和公司几次协商无果,我还未来得及劳动仲裁,公司是否可以再次变更我的工作性质。变相的逼我辞职。我2000年10月进的公司,今年已经9年半了,合同去年刚签要到2012年10月结束
2008.11.17入职2010.6.2离职 2010.3月交社保 一直未签合同。我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经济赔偿金。因为我是口头提前15天提出辞职。可以要经济赔偿金吗?辞职理由没有说。在申请书上写的是未签合同。可以吗? 还有就是因为财务没有时间跟我去客户那对账所以我走时有2.9W差异没有对账。当时我催过经理多次
劳动纠纷---公司隐蔽下签署劳动派遣的合同,现辞退,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2009年9月进入一家小公司,当时进去是熟人介绍,后不久公司给签署合同,当时看到合同的台头不是公司是人才信息公司的合同,问公司答曰大家都这样签署的,后今年7月1日,现公司和人才信息公司发生矛盾,双方需要终止合作,公司要求我个人签署辞职信,我觉得有疑问,当时没签,第二天公司直接写了辞退信让我签署 这些不合
公司里的某部门经理用自己的名义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是1年,并且不给上社会保险,只给上一个商业保险,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劳动关系怎么算? 那个经理用的是自己的名义,不是公司的名义,也没有公章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 还有个问题,如果发生纠纷了,这个经理跑了,谁来补钱和补社
我与一家外地单位电话面试成功(一直没见面),当时口头约定了月收入,几天后他们已劳务派遣的名义把我派到与该公司合作的一个公司,并与合作公司的人一并出差,合同在我的一直催问下,直到十天之后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我,包括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上的内容与当初约定的有较大的差异,所以我不打算签合同了,请
我在一个企业当销售员,09年11月份是试用工,公司在10年3•15的时候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日期上却签1•1(但我签的是3•15)——请问这个日期不一样,我能否向公司要回09年12月-3月份的双倍工资? 2、我在6月份的时候怀孕,怀孕50天的时候告诉公司,但是公司仍要求我在7月份的一个晚上回公司开会,在那不久我流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