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服装公司工作的导购,最早在2005年四月就职,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过保险。在2008年一月一号与一家劳动工资签署了劳动派遣合同,但仍然在这家公司工作,现在公司要解雇我。而且四年内我只休过一次年假,而且我当初和劳动派遣公司签约时也没给我劳动合同,我们公司所有人都是这种情况。我能获得什么经济补偿 。还有这种纠纷的如果通过劳动仲裁多长时间有效? 感谢帮忙
公司的性质:私有 进公司的时候和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约定工资800元。一年后转正,按单位的工资发放标准发放,有岗位,效益,基本,工龄什么的。 元月1日合同到期,单位说新进员工要和老员工分开,和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把工资按照合同的约定给派遣公司由他们给我们发放工资。 请问和派遣公司签合同与和公司签合同
去年十月份跟外服签了两年劳动合同 一年派遣合同 因为签的时候没仔细看 一直以为两份都是两年 上个月公司通知说不续签了 这种情况 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和派遣合同有什么区别 派遣合同到期了 但是劳动合同还有一年 针对这点 可以对公司 或者外服提出什么要求吗?
您好!请问: 1.如果员工在一份情况与实际不相符(如:合同中所填工资比实际工资少将近一半;工作时间与实际不相符)的劳动合同上签名,是否属于违法?如果违法,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所填的员工工资有的比实际工资少将近一半,有的比实际工资高。企业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我在2008年7月14日与现公司签订一年合同,2009年7月14日,合同期满,我与公司续签3年劳动合同,合同截至日期为2012年7月14日!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只是提前19天以口头形势通知,于2010年5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赔偿公司给予我2个月的基本公司赔偿!说因为我在公司工作1年10个月!
我们公司于被另一家公司收购,现在进行整合,对于现有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以选择去新的公司。赔偿方案如下:1:不满1年并自愿去新公司的不予赔偿 月工资 2: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龄补偿金按(n-1)年乘以50%再乘以月工资 n=工龄 3:不愿意去新公司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请问这样的条款合法吗?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麻烦你指导下,谢谢! 我有三个同事在一家事业单位做临时工,快三年了,合同签到2009年9月底,后续合同没有跟上,但是我们一直还在上班。现在单位想不用我们了,想赶我们走,但是从2月份到5月份有4个月的工资一直没发,也没跟我们签合同。现在订了一份不平等的劳务合同让
我单位有一名员工连续旷工30天,单位拟以此为由解除该员工,但规章制度中没有将此情形列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如何处理可将损失减到最低?
各位律师,您好! 在此,想咨询各位几个关于终止合同的问题! 1、请问6月9日签的合同,合同写明6月17日才生效,那在6月17日前随时可以提出终止合同? 2、我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3、提出终止合同需要书面申请吗? --- 待复,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