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近半年,这两天要办辞职,公司有规定要预辞一个月,如果直接走人,上个月的工资就没有了,我昨天刚办完预辞,因家里有事,这一个月上班我要请几天假,可是公司领导不批,他说让我直接走,不要占他的名额,可是这样我属于非正常离职,上个月工资就没了,请问我怎么用法律手段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以前是在当地一所私立学校任教师,今年春节过后去上班,校长找谈话不让我当班主任了,这样我的工资每个月就减少一半,一气之下我提出不干了,因为我带的这个班今年开学只来了20个同学,有10多个不念了,我认为他们不念不是我这个班主任的问题。学校以前有规定,少一个学生,扣班主任100元钱,所以我向学校提出要假
我是一个学校的临时工,单位总共帮我交了5年的养老保险.没有医保.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年补助一个月的工资,这一个月的工资是如何规定的?我现在的工资构成是790元+工龄工资135元.但单位以每年300元的标准来补助.我已经工作27年了.这合理吗?这二十七年单位总共鉴了三年的合同.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我于今年1月16日,经中间人介绍,应公司老板邀请到这个公司正式上班,由于有熟人介绍,当时并未签定书面的合同,而且老板向我保证这个公司很有发展,至少可以10年。而我当时是负责该公司在北大湖承包的餐饮部,公司与北大湖的承包合同是三年。我任餐饮部总经理。但到8月25日时,老板通知要从9月1日起全员放假。放假时间为二
2010年9月18号就职于航天桥附近一家酒楼做厨师。当时签定合同的时候签的是试用期30天,如果在30天内感觉不满意可以辞职,并结算薪水,工作了一段时间感觉有点不适应,想辞职解除劳动关系,酒楼办公室人员说试用期为15天,要想辞职是拿不到钱的,可是我签合同是说30天的,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他们的做法算是欺骗吗?
单位多处违法,劳动者打算先快递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在通知送达日后的第二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在通知书里是否要写向单位要求支付赔偿以及经济补偿的要求呢?不写有没有关系?在仲裁里提出就行了吧?会不会影响仲裁结果而对劳动者本人不利?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只赔偿了,合同上所写的基本工资一千余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当我提出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实得工资时,公司领导则提出若我坚持,公司则按照我违反有关公司规定开除处理,不进行赔偿。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对于这件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 由于以上公司领导的说法,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我是
我是2007年10月25 进入公司,08年10月转岗做销售人员,到现在工龄是3年零几天,至今公司以我不诚实为由解雇我,公司欠7月-10月的佣金没发,但是现在的佣金一分不给我,先要我办离职,等到交房时发放。我不办,公司说开解聘通知单你就不用来上班了,就算上班你的考勤也不会计入工资里,这样合法吗,我走可以,我得拿到我的佣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只赔偿了,合同上所写的基本工资一千余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当我提出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实得工资时,公司领导则提出若我坚持,公司则按照我违反有关公司规定开除处理,不进行赔偿。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对于这件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由于以上公司领导的说法,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我是否还
您好, 我是一家店里面的员工 ,今年八月二十正式上岗 ,签了一份 试用期为三个月, 期效为两年的劳动合同 ,并已扣除五百块押金。十一月的时候我向店长说, 我十二月十五号发工资的时候要走, 后来领导做工作我又推迟到一月十五号发工资的时候 ,店长承诺我要和总经理商量。可是我这个月马上要走了, 公司却说,虽然我提
我在公司工作近半年,这两天要办辞职,公司有规定要预辞一个月,如果直接走人,上个月的工资就没有了,我昨天刚办完预辞,因家里有事,这一个月上班我要请几天假,可是公司领导不批,他说让我直接走,不要占他的名额,可是这样我属于非正常离职,上个月工资就没了,请问我怎么用法律手段保护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