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补偿问题
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补偿问题 我于今年1月16日,经中间人介绍,应公司老板邀请到这个公司正式上班,由于有熟人介绍,当时并未签定书面的合同,而且老板向我保证这个公司很有发展,至少可以10年。而我当时是负责该公司在北大湖承包的餐饮部,公司与北大湖的承包合同是三年。我任餐饮部总经理。但到8月25日时,老板通知要从9月1日起全员放假。放假时间为二个月。我问其我的情况怎么处理,老板说到公司见面说。等我处理完员工事宜时,到公司与老板沟通我的安置问题时,他明确表示不会再让我到北大湖上班,并对我说,如果我不做了,可以提要求。我就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要求其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可现在老板始终不给态度,并一拖再拖。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可否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的结果会是怎么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dywa……(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0-09-15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