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结算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实际工作的15天工资当然要拿到。 另外,你们当初约定的试用期为三个月,但劳动合同只有两年,这本身就是违法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所以你还可以问单位要求补足多出来的一个月试用期内少发的工资。
可以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申请的,但是公司让你交押金的行为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