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我与朋友签约将某房产以某价格卖给他。为示诚信,我还将房产证交给了他,说好等一些其他事宜办完后再交房,并未约定时间。但直至5年后的现在,他才提出履约交房。我已不想再卖房了。请问合同时效法律是否允许我不再履约,并要回房产证。谢谢!
感谢各位律师指点。我的补充问题是:
1..鉴于房产已升值,现在履约对我损失巨大。法律上我是否有权选择违约,而不被法院强制履约?
2.合同未约定违约条款。如何确定违约金额?
3.由于合同是5年前的,我不执行合同,对方起诉,是否已过2年的诉讼时效?
谢!
第一份合同写的房屋出租暂定5年 今年是第3年了 由于房屋出售 但是承租方不搬走 合同当时是写的暂定5年 但是没有收5年的钱 并且第二年在涨房价的时候第一份合同已经撕毁 但是怀疑承租方手里还有第一份合同 在写第二份合同时候没有写以上合约均作废。应当是3月10日到期 8号来交房钱 我家没收 并且当时签订第一份合同时不是我
你好,我于2007年11月,2009年11月两次与公司签约,第二次合同于2011年3月17日到期.3月08日老板说因为全球没有人头,所以不能与我续约,我没有答应.公司至今未书面通知解约,但也未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合同.公司最近在裁员,但目前我仍在岗工作.请问: 1.老板的书面通知,是否有效? 2.没有续约但仍然工作是不是可
看到您的答复了,非常感谢. 不过问题1我写错了,老板不是书面通知我的,而是在合同到期一周前口头通知我的.那口头的通知是否有效呢?
我们是2011年2月底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有有效期限吗? 是否过了一定的时间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我于2007年3月8日入公司一直到现在的2010年都没有签订过合同;按新劳动合同法08年一月一日开始施行无固定期限合同,我到现在应该怎么去算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我自己是按2008年的2月份至2009年2月份为一年,12个月X1500工资=18000元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是不是这样算的?未签订无固定期限书面合同的法
我于2007年3月8日入公司一直到现在的2010年都没有签订过合同;按新劳动合同法08年一月一日开始施行无固定期限合同,我到现在应该怎么去算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我自己是按2008年的2月份至2009年2月份为一年,12个月X1500工资=18000元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是这样计算吗? 至于时效问题也有相关法律
我于2007年3月8日入公司一直到现在的2010年都没有签订过书面合同。在此,未签订无固定期限书面合同双倍工资的时间该怎么计算?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仍不去补订它是不是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中间试用期三个月,但第四个月公司不给予转正,必须要签订一份协议,协议规定如果没做满一年辞职的话要赔偿公司800违约金,请问这是不是违法的协议,还有,工作未满一年,试用期三个月是不是也算是违法的呢?出现这样的问题,劳动者应当找地区哪些部门反应?
我的合同2011年3月15日到期,刚好满九年整。公司没有找我续签但我继续在公司上班。3月25日公司找我续签合同,但只给我续签11个月,请问如果我不同意这个期限,法律上有没有规定这种事实合同的最短期限是多久?我有权拒绝不签要求赔偿吗?赔偿金如何计算呢?希望得到您的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