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我是2005年7月进入一家公司,2007年11月辞职,当明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买社会保险,请问我在2011年2月还可以要求该公司给予我2005年至2007年两年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补偿吗?
可是我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去咨询,他们说我在2007年就离职没有在那个单位了,现在是2011年了,过了时效期1年了,不能要求我原单位在给我任何的补偿了。是不是真的1年的时效性追溯期的说法。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12年了,前面11年老板都没有与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购买任何保险,今年老板迫于国家政策的压力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我自己)签定了劳动合同,并根据员工自愿的原则给愿意购买养老保险员工购买了养老保险,我现在由于工资偏低要求老板加薪遭到老板拒绝,我想主动提出辞职,可以得到些什么补偿或
我是从2005年8月进的单位,至今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5-2006年工资360元,2007-2008年工资500元,2009-2010年10月工资700元,现在是710元,今年也补缴了2008年-2010年的养老保险金,现在我想辞职了,还可以跟用人单位申请经济补偿吗?如果往年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也能补偿回来?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包含
员工2000年12月入职,若2011年12月合同期届满终止,需要补偿吗,如何补?另外,员工刚好在本单位工作满十年,如果提出签定无固定期合同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是2008年7月8日被聘到公司,公司当时没给和我续签合同,2009年9月—10月31日我向公司请了病假并把假条交给了公司人员,公司发我工资时短信是这样通知我的“(9月)工资…..请假扣款xx。10月31日电话通知我解聘了!什么原因没讲。通知我解除合同后,将我的BPM使用权(哪有我请假的时间、流程记录)、邮箱(
关于劳动补偿年限计算,是按实际工龄,还是按08年计算(新劳动合同法生效)
关于劳动补偿年限计算,是按实际工龄,还是按08年计算(新劳动合同法生效)
2010年12月31日,我单位将我们职工外包给其他公司,导致我们工资待遇少了很多,其中最直接的就是没有降温费和烤火费,法定节假日也只按百分之五的加班给的,由此导致我们员工无法续签合同书,而新公司已经重新安排人在1号上班了,导致我原单位要和我们将近40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书,请问我们该如何要补偿金???
律师您好: 我从2005年6月1日进入一家私企工作,至今将近六年时间,公司一共签订了两次合同,一次一年,一次三年,最后到期时间是2010年3月17日,而这期间,公司一直给我交了三险。现在公司要补签新合同,新合同时间是从2010年3月30日到2011年4月30日,我不同意,公司把我辞退。我想咨询一下我能得到的赔偿,并请您明示
2009年11月,我与公司签订的两年合同期满,公司没有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只是给我按月发工资,且于2010年11月停发工资,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仲裁,得到两倍工资的补偿?补偿的月工资水平是基本工资还是效益工资?谢谢
2009年初开始,我在一家私企工作了一年半,这期间企业与我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买任何保险,现我提出辞职,企业也同意,现咨询: 1.我该怎样要求企业给予哪些经济补偿?为什么? 2.是后面的半年,每个月都按双倍工资补偿吗? 3.还应把一年半的保险费补偿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