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能要回劳动补偿吗
我能要回劳动补偿吗 律师:您好我是2008年7月8日被聘到公司,公司当时没给和我续签合同,2009年9月—10月31日我向公司请了病假并把假条交给了公司人员,公司发我工资时短信是这样通知我的“(9月)工资…..请假扣款xx。10月31日电话通知我解聘了!什么原因没讲。通知我解除合同后,将我的BPM使用权(哪有我请假的时间、流程记录)、邮箱(公司内部邮箱)全部收回了。 010年3月1日公司给我发来短信:您本月工资xx元,含10月病假扣款xx元…补偿xx元,补偿是给我了,给我一个月补偿。我2010年5月向公司提出按法补偿的要求。2010年11月公司说我9、10月在BPM上有提交病假申请,但未出具任何就诊凭证。“9、10月,无请假依据”,长期旷工,违反公司规定,不给我补偿。(我至今没办解除协议,)我已交了假条,现在他们都不承认了。我家在农村,律师劳动仲裁能要回我的双倍工资和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闽(天津-东丽区)
提问时间:2011-01-02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