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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补偿
劳动补偿 我06年3月与FESCO签合同,派遣到一家外企工作。此后又在07年和09年签了两次续签合同,合同截止日到11年12月31日。
现在这家外企将我们整个部门卖给另一家企业,这家企业同意继续提供职位。但原外企不同意终止合同的补偿金,请问我能否拿到这五年以来的劳动补偿金。
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gaold(天津)
提问时间:2010-12-11 00:20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张亮律师
VIP
2010-12-11 09:47
应当由派遣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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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2010-12-11 10:47
派遣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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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2010-12-11 11:01
不能,你们和外企没有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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