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我于本年度10月入职,12月底公司“裁员”,理由是部门组织架构重新调整,我签署合同的时候签的是一个月1200多元,实际发放的是5500每月,请问如果我现在申请仲裁,能补多少钱?
我已经按照要求写了辞职申请书了
问题是这样的,我应聘一家公司,经过两次面试后公司决定录用我,我按公司要求自行体检合格后于6月20左右到公司报到的,但由于我个人的一些事情没解决好,所以公司让我先去把相关的事情解决好了再来上班,我用了将近一个月去解决自己的事情,这期间公司又招了一个人,而期间我也一直都有跟公司人力的联系,人力的回答都是让
律师您好!我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签订合同后,合同上表标明试用期为三个月,我工作了一个多月后,单位一部门主管说是我专业不适合,叫我不用去上班了,并且当天收走了办公室钥匙。在此之前此人几次在我跟前表示对我不满意(无任何依据,所以本人觉得是他个人不想要我),在签合同之前单位是知道我的专业的。所以现在我想咨询
你好,律师!面试时和厂长谈的待遇,一个月试用期,3500底薪和伙食补贴,交通补贴,全勤奖。没签合同。8月15日上班,到9月2日通知我明天不用上班。说我“不合格”,出图慢,影响销售员报价。当时我也很愕然,我并不认同。上班期间我没违反规定,没犯错或造成工厂损失。我要经济补偿。1.对方理由不充分,是无故辞退。2.没有
公司有个员工试用期约定是两个月,现在还在试用期中,领导和同事反应,该员工与人交流有问题,经常无法表达一件事情,很容易影响工作。我该怎么处理恰当。需要进行补偿吗/是由于他不适应该工作,我该怎么证明呢?可不可以制定试用期考核表来作为证据
公司有个员工试用期约定是两个月,现在还在试用期中,领导和同事反应,该员工与人交流有问题,经常无法表达一件事情,很容易影响工作。我该怎么处理恰当。需要进行补偿吗
入职3个半月,公司以分公司关闭为由辞退,并说试用期内没有补偿。
2014年6月21日办理的入职手续(只有入职申请表,没有签合同),现告知分公司亏损要关闭并辞退(实际还没关闭,另找一个地方继续服务以前的客户,只是不再找新客户,营业执照也没有注销。)要求2014年10月14日回公司填离职申请,并且没有经济补偿。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因为还有其他的分公司,之前公司的高层也说过,不想辞职
11月11号进的公司,当时约定试用期一个月,11月27号以试用期内不合格辞退,公司说工资要延后或是下个月发工资时一起发,我想知道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当天结清工资并发放到银行账户上, 如果不同意?是否合法?应该如何解决?
本人是公司,公司试用期内辞退了一名做平面设计的员工(试用期3个月,在45天时辞退的),现在他告到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予8000元补偿(工资是4000元,辞工到期的工资已经支付),理由是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之前都是过了试用期再签合同,查了一下劳动法,是有一项要在一个月之内签劳动合同。 请问劳动仲裁按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