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末入职现在所在公司,同年9月签定2年劳动合同,13年9月续签2年合同(15年8月到期)。现单位被收购,今年12月称经营困难岗位优化,去除我所在的岗位,只给一个月基本工资补偿,不出具任何书面通知,只是口头说解除合同,通知后当月的出勤就不给予计入考勤中(但12月保险还给我交了),让我自动离职。咨询劳动仲裁,说只有劳动关系解除后才能申请仲裁,像现在出勤也不计考勤还不没有书面文书,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公司应该的补偿是N还是2N?
我97年11月份进公司,在09年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因一些原因跟公司一主要领导闹矛盾,领导现想以此挑毛病辞退我(而且准备找诸多理由以达到不赔付或少赔付的目的),同时并没有提前通知员工,也从未与我进行协商,请问各位热心人士,公司这样行为算私自解除合同吗?像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偿或赔偿金吗?要如何计
一年的合同,试用期应该多长时间?一年的劳动合同,两个月试用期到期,公司以考核不合格为由终止合同,书面通知立即办理交接手续离职,是否合理?是否应该提前一段时间通知?或有所补偿?另外要扣工服费用,这在合同上没有约定,是老板在入职后口头上说。另外公司之前以工作不忙为由让员工提前预休,今以员工欠公司工时为由
工作两年时,公司被别家单位收购后,又续签合同两年,现合同到期,未提前通知是否续签,又工作了一个月时,公司提出终止合同,不给赔偿!问:按劳动法能得到何种赔偿?后又发现公司在被收购前未按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现在可否要求公司给予补缴?根据劳动法多少条规定?有具体文献吗?
我零八年开和镇属单位签订十年的厂房租约,但到现在他说镇政府要收回另作它用,现只说退我的二万元保证押金和二万元的违约金,但我装修和投入了二十几万,我现应怎样维权?
我在零八年和镇属企业签订了十年的厂房租用合同,但现在他说镇政府要收回另作它用,而只答应退回押金和二万元的违约金,这远不足我的装修投入和搬迁费用二十多万,,现应怎样维权?
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原单位没有及时续签合同,另一个公司与我签了合同,若提出终止合同有没有补偿?
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原单位没有及时续签合同,另一个公司与我签了合同,我没有签借调协议,若提出终止合同有没有补偿?(注:两家公司法人不一致,应该均属一个老板,但平时公司相关报销都在用)
我在公司工作了2年零2个月8月31号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通知我,如公司不续签合同请问应赔偿几个月的补偿
我在公司工作了2年零2个月8月31号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通知我,如公司不续签合同请问应赔偿几个月的补偿金
我和公司签的一年的合同,今天老板找我谈话,说因为公司要转型,我被开除了,我已经工作了半年,老板不给任何赔偿,我和老板说我会找劳动部门解决,老板立马转口说不是开除,让我去做销售,问我去不去,但是我来面试的是软件工程师,不打算做销售,我该怎么做,能提出劳动仲裁吗
我这个月30号合同到期了。公司提前1个月发了1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字也签了
我这个月30号合同到期了。公司提前1个月发了1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字也签了。请问我还可以得到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