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3个月左右,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个人原因要半个月内离职,公司要求要提前3个月提出离职申请,现在有扣除我一个月的工资, 1.公司要求提前3个月提出离职申请是否合法? 2.因为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里的规定对我是否有效? 3.公司要扣除我的1个月工资是否合法? 4.如果我提出仲裁大约需要多少费用?
提前离职公司要扣除本月和上月30%的工资、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
因有事提前离职不能按照合同规定30天后离职、公司要扣除我上月和本月的30%的工资、这种事情是否合理呢
我在一家私人单位工作,试用期三个月,但试用期没过完我感觉自己不适合在这家公司就提出离职,我工作了 1个月15天,可是老板只给我一个月的工资,那半个月的工资却不给我,说我没有干完一整月,而且在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工资是不给发放的,请问这种说法合法吗? 谢答。
当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离职公司企业是否可以以服装费名义扣除工人工资?
您好,请问公司企业是否可以强制员工签订不平等的劳动合同?有同事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就会被扣除1000多元的制服费,请问这样合法吗?并且我们的社保在我们已入职半年多来也未办理任何的相关手续。这些做法该企业是否合法?我们是否可以维护自己利益?
合同期内,公司中途出了文件,规定:合同期内,离职人员,需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扣除上月工资的50%,作为学习技术培训费和违约费。请问这种规格合法吗?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各位律师,我想请问因为员工过失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公司可以在不通知该员工的情况下直接扣除员工当月的全部工资吗?
离职3天没有办离职,公司以旷工的名义扣除我1月份工作整月的工资合法吗?
签合同是2600,但是我实际工资是10000元,平时发的工资也是10000元,如果仲裁的话 我是否能拿到实际工资呢
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3年6月17日起至2014年6月16日止,在2014年1月13日提出离职申请,离职日期为2014年1月17日(最后一天上班)。 2014年2月18日晚公司将剩余的钱打入了银行卡,这些钱是1月份的工资和在职期间的全部补助,扣除的是12月份的工资。 问:1.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2.按照法律规定,扣除的钱是否应该必须是离
?本人因某写原因离职,店长说要将这个季度的工服留下来,我的另一套已送人,只有现穿这一套,另店长说要将去年冬天公司发的一件小小羽绒服一并留下,如若不然,将报备公司,在工资里扣费!
公司的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每月发放。在2014年7月份,发放本年6月份工资时,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扣除了员工2014年4、5和6月份的绩效工资。这个情况能否去告公司? 绩效工资占月总工资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