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以来经营状况不佳,副总是法人的妹夫,都是名义股东。我是公司会计。去年年中,有新股东加入,人事发生变化。副总对我说他安排好这里就走了。一周后,他给我一张发票是英语学习班,一年期的,金额1万元,他说是公司同意的,我心想也不可能,公司在亏损状态,这是他儿子的培训班报名,所以拒绝了。法人已经在报销上签字,见我不签,就说招人(跟我一样职务的)。次月,副总要我做工资表,我要求提供新进员工合同,他随手写了一个,没有法人签字,我说这样的合同无效的,等签字后再做工资表。他恼羞成怒,第二天发工资他没进公司,接近下班时间,我收到了工资。再后一天下班前一小时,他进公司。然后找我茬,我当即拨通银行方电话证明清白,他就说是个误会。次日上班,我的抽屉被撬电脑被搬走,并且不让我进公司上班,我过后报警立案,副总承认是他干的。没有交接便被解除合同,还请了兼职会计。根据会计法第25条,会计人员没有交接不能调查、离职、开除。之后,我去查是否收到工资,结果发现公司逃税,与我提出要法人签字的合同有关,也就是发工资前一天的事。我要求复职!我是坚持会计原则,被开除职务的,什么法律可以保护我?
我在9月17日向公司递交了辞职申请,到10月份我旷工5天,请问公司是否可以扣除我九月份的薪水?如果公司以旷工为理由,扣除我九月份的薪水,这是否违反劳动法?
公司规定女员工必须着裙装,但我在例假期间,怕冷,所以着裤装,公司要对我罚款,请问违反劳动法吗?
公司规定女员工必须着裙装,但我在例假期间,怕冷,所以着裤装,公司要对我罚款,请问违反劳动法吗?
现在我所在公司一律不接受员工的辞呈有没有违反劳动法?领导出通知一律不接受员工的辞职,还不准请假。理由是为了不耽误生产。请问我要辞职怎么办??
请问如果公司用强逼等手段逼走高龄员工,请问这样算是违反劳动法的吗?
你好,我是广州市,请问如果公司用强逼等手段逼走高龄员工,例如未经协商,擅自改变工作时间,和强制劳动。还有公司领导说,只要公司不是叫你去做杀人放火的事你都要做(有录音作证)。还有就是之前不是说要在2010年5月1号要调整当地最低工资的吗?但是公司到了2010年6月1号才调整。请问这些事情属于违反劳动法了吗?可以申
公司都是按照社保的最低标准基数给员工缴纳的,这样公司是否违法了劳动法,公司需要补缴基数差吗?
我是2013年8月19日到公司上班的,10月24日管人事的领导叫我把劳动合同签了,合同期是2013年10月24日到2014年12月24日。我当时就问人事的领导“怎么两个月的试用期签的却是一年多的合同?”那领导给我的回复是“他已经向领导申请了两次,之前老板没批”。因为我从进公司起到签合同那天开始没拿到一分钱的工资,恰好那时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