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5月份进入一家私营企业任采购员,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只明确了我试用期的具体工资数额,转正后的工资写的是:视试用期的表现进行调薪,或者双方重新协商。可是过完试用期后三个月了,公司一直都未调薪,也没有找我重新协商工资的问题。于是我就主动找公司协商,但协商无果。接着,人事经理就转告了我老板希望我自己辞职的想法,部门副领导也劝我自己辞职,并告知不要抱希望公司会留我的,之后我也没有交辞职书,后来公司就调人来接替我的工作,并于本月16日部门副领导就告诉我从今天起不负责对外工作联系,由新同事正式负责,我只负责带新同事(因部门领导在外出差,所以由代领导通知的)。但新同事于当日下午就同公司提出了辞职,于是部门副领导就通知还是由我来处理。可8月24日下午,部门正领导又通知我不再对外,并把工作给他做一个交接。就这样,我上班就成了一个无所事事的人。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维权呢?
律师说只要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不管有没有提前说明都应该给工资,那我应该怎么要回自己的工资呢
既然我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支付工资给我,如果公司不肯给 我应该怎么做呢? 无助......
您好! 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07.4.18日入厂一直在质量部从事质量检验工作,08.12.1日调入项目部实验室从事计量工作,但是现在又要将我调回质量部,并且要求当天就要去质量部报道否则就以旷工处理,旷工3天就当是自动离职,请问我该怎么办?
本人因用人单位其中一个部门无理的原因而被合同期内辞退,现单位人力资源部以:这是本人所在的部门的决定而不是人力资源部的决定为由推辞并要求我要么换岗,要么自己写份内容为:现单位可以为其提供换岗,但本人拒不同意,要求赔偿一书给人力资源部,现在这份所谓的要求赔偿的书面资料我肯定是不能写的,因为本来是我有理的
如题,我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只有一式两份,合法吗?我这里是广州,我听说好像劳动合同都一式三份的。
我们所在部门已经撤销拉,公司给我们两个选择;1更换到其他岗位,工资有所降低。2自行辞退。 这两点我们都不愿意。请问我们违反拉劳动合同啦吗?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啦吗?
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但是本人签的劳动合同里面没有写这些
用人单位虽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十数年都不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是否违法?赔偿如何计算?
我1996年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至今还扣压应属于我的一份合同,每月扣除参保金和公积金后,只领几佰元基本工资.由于用人单位或被派遣部门长期不提供劳动条件,还造成了本应有的房改房无从着落,我的损失非常严重,现今我该如何?
我想报考注册工程师 需要单位提供在职证明 单位要求我们必须签订协议 考出来后以很低的价格将注册资质留在公司 辞职5年后还保留注册资质 不签订就不给开证明 这种协议不公平 不愿意签的话 应当怎么办?
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用人单位不批准怎么办?
本人在三个月里已经多次向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以没有合适人员为由拒绝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劳动合同签订时以需上级董事盖章为由都在收用人单位手中,至今还没有发到我们手中。
我是09年5月进的宾馆当了一名KTV服务员。现在由于生意不好,KTV要关闭,宾馆把我们调整到保安部,请问我有权利不履行宾馆的决定,能单方面要求赔偿和年终奖发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