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新劳动法里有关于用人单位将员工调换岗位的具体规定吗?
新劳动法里有关于用人单位将员工调换岗位的具体规定吗? 本人因用人单位其中一个部门无理的原因而被合同期内辞退,现单位人力资源部以:这是本人所在的部门的决定而不是人力资源部的决定为由推辞并要求我要么换岗,要么自己写份内容为:现单位可以为其提供换岗,但本人拒不同意,要求赔偿一书给人力资源部,现在这份所谓的要求赔偿的书面资料我肯定是不能写的,因为本来是我有理的一旦写了这个东西后我就会被动了,这个肯定是不能写的,而另外一个换岗我有点疑惑了,我在原岗位工作三年多了,合约也续签了好几次了,工作能力及表现也得到领导的认可,在岗期间也没有什么违纪违规的事情发生,况且合同上注明了是在该单位的什么部门工作,合同年限多长时间!是我被无故辞退的为什么要我换岗?如果要换的话干嘛要在我工作了三年多之后才说我不适合原岗位?要换的话干嘛还和我续签几次合同?所以我不知道在劳动法里对于用人单位将员工调换岗位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还有劳动法里关于合同里约定的劳动条件(包括已定岗位,薪金,福利等)的规定可以随意更改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icefee……(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0-07-26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