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岗位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岗位怎么办 我于今年5月份进入一家私营企业任采购员,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只明确了我试用期的具体工资数额,转正后的工资写的是:视试用期的表现进行调薪,或者双方重新协商。可是过完试用期后三个月了,公司一直都未调薪,也没有找我重新协商工资的问题。于是我就主动找公司协商,但协商无果。接着,人事经理就转告了我老板希望我自己辞职的想法,部门副领导也劝我自己辞职,并告知不要抱希望公司会留我的,之后我也没有交辞职书,后来公司就调人来接替我的工作,并于本月16日部门副领导就告诉我从今天起不负责对外工作联系,由新同事正式负责,我只负责带新同事(因部门领导在外出差,所以由代领导通知的)。但新同事于当日下午就同公司提出了辞职,于是部门副领导就通知还是由我来处理。可8月24日下午,部门正领导又通知我不再对外,并把工作给他做一个交接。就这样,我上班就成了一个无所事事的人。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维权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reebi……(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3-10-26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