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公司工作8年了,今年6月刚签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但9月份要解除合同。公司赔偿: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外加3个 月安家费。这样合理吗?我们要双倍的赔偿, 这样合理吗?
我于1995年3月进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班,刚进厂时没有合同,我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我只记得我们员工对工资待遇和经常加班不满,向公司提意见,没有改善就罢工,于2004年前曾经罢工多次。公司于2004年7月没经过协商就把我们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因担心失业没工作,就与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劳务合同,派
我于1995年3月进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班,刚进厂时没有合同,我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我只记得我们员工对工资待遇和经常加班不满,向公司提意见,没有改善就罢工,于2004年前曾经罢工多次。公司于2004年7月没经过协商就把我们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因担心失业没工作,就与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劳务合同,派
我爸自2008年4月至2010年2月在一公司上班,因出现工伤事故,需要理赔,但他一直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双倍工资问题,是否就是公司应补偿我爸2008四月至2009年三月的工资。
我是2009年12月25日在一家IT行业上班,职位是美工,当时招聘方看完我的作品后认为我能够胜任这个工作,连试用期都是已满额工资计算,我于2010年1月20日与公司正式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最近公司想终止劳动合同,一是找茬说我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可最近来了个美工据说是熟人介绍来的。公司开始的时候已提前30天通知可以不赔偿
我是2010年5月正式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一家民办学校里做机房管理员,现在学校工作会调整,假如解聘我的话,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签订合同是1年时间,到明年的5月份才结束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原单位工作了三年多,公司一直未跟我签过任何劳动合同,现在我已经离职一年多了,我还能追究其赔偿吗?
我于4月12号上班,劳动合同签的是三年,上面写着试用期三个月,但是在7月17号让我签了一个劳动合同附属文件,说是因为我的岗位调整试用期调整到8月20号(岗位变动是公司领导硬性调整的,不是我要求的),我想请问,这个合法吗?法律依据是什么,这种情况会给我带来什么影响。还有,如果我辞职,公司是否要多支付我一个月工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在2009年11月的时候通过公司的统一考试,统一面试,成功的到了现在的公司上班,在上班后,我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合同,当时在招聘的时候,公司明文承诺的是和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制合同,但是我签了合同以后才被告知是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制合同(因为当时同我一起通过该面试的还有12位同事,我们做
本人从2008年3月就到苏州工业园区一家国有企业公司工作。2008年7月,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2010年8月,公司发出通知,说为了公司今后发展,员工需与另外一家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旧合同作废,新的合同还要有试用期,我已经工作两年多了,请问此做法合理吗,我能得到那些补偿,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