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与单位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未签合同是否可以要求二倍工资
已在单位工作六年多,从2009年起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未在签合同,是否可以单位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要求二倍工资赔偿?
我已工作10年以上,但用人单位不与我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我们现有三位员工(原来一直是工勤岗位临时工)均已工作10年以上,但用人单位不与我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我们与原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后,给我们以前年限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再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后再派回到原单位上班,如果我们不同意就放言让我们去告就是.我们该怎么办?
我能不能主张直接和这家国有大型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不与子公司签劳动合同?并要求同工同酬?
我是一名国有大型企业的职工,1995年参加工作,2003年在非我本人原因的情况下,企业将我的人事关系转到它的一个全资子公司里(子公司有独立法人),我和这家子公司签订过几次一年一期的合同,(不是每年都签),保险也是由这家子公司从2003年开始上的;但是我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性质均没变,还在国有大型企业的一个
2007年12月被用人单位以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关系。此劳动争议在仲裁时效内提出仲裁,现已上诉人民法院,请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十年以上,可否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我1998年进入一个单位工作至今,但是98年时该单位还没有正式注册,是与某个政府的事业单位合作(有合作协议),但有自主用人权(招人、用人、发工资)。2000年,这个单位正式注册了,那么,我的这种情况属于连续工作满10年吗,单位应该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有相关的法律解释吗? 还是说计算这10年的时间要从
如果现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过去3年每月两倍工资?
劳动者进入公司3年母公司从未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但缴纳了社会保险。 劳动者从5月8日以口头形式向领导提出辞职,当初领导是同意的,现因为种种原因,领导不批准,但本月的社会保险已停缴。 如果现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过去3年每月两倍工资?
我在单位作为临时工已经工作超过2年,这样是否可以要求单位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我们单位,我这种情况的人很多,这次单位要将我们这些人都下岗回家。但是,我们事实上已经在单位工作超过2年(06年4月--06年9月,07年4月--09年4月,09年8月--至今),请问,按照新劳动法,我们是否可以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和我们签合同,针对我这种情况,该通过什么渠道来解决问题?我怎样维权
公司与08年底签订劳动合同至09年3月,之后人力资源部未提出续签,但仍继续在工作岗位工作至今,今日人力资源部提出要签劳动合同,请问此情况是否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人力资源部是否有理由拒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08年之前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今年续签,单位告诉我这次续签的合同才算第一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我07年到的单位,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今年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可单位告诉我这次续签的合同才算第一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07年签的不算,因为是在新劳动法生效之前,这样合理吗?
法院判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一直不签,是否一直要支付双倍工资?
当事人1996年到用人单位上班至今,单位一直不签劳动合同。后来起诉到法院,2008年11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与当事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至今仍在上班,但判决一直没有执行。请问,如果起诉,法院会支持多久的双倍工资? 请列举法律依据,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二款,还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
用人单位两年内未与我签订合同,之后与我签订了一年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我2009年2月在公司上班,2011年公司才与我签订了从2011年开始的合同,劳动法规定一年内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但现在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合同,这样就导致了冲突,后面的固定期限合同是否有效呢,公司是否需要补偿我11个月双倍补偿金么?另外公司缴纳保险是按照市最低社保基数缴纳,我工资明显高于此基数,是否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