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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单位应该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单位应该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如果我1998年进入一个单位工作至今,但是98年时该单位还没有正式注册,是与某个政府的事业单位合作(有合作协议),但有自主用人权(招人、用人、发工资)。2000年,这个单位正式注册了,那么,我的这种情况属于连续工作满10年吗,单位应该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有相关的法律解释吗? 还是说计算这10年的时间要从公司注册后才开始呢?
拜托各位高手给个解释,最好有法律依据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la(陕西)
提问时间:2009-03-25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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