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百货公司上班。2011年刚开始上班交了1000元的责任金,到了2013年2月我提出离职。公司说不按照正常程序离职的要交1100的待通知金。正常程序就是提出辞职一个月后才可以走,我是现辞先走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该怎么做?
我在2012年6月21日开始在一家建筑施工企业一个工地项目部工作,到2012年8月30日晚电话向公司负责人提出辞职,负责人说第二天即6月31日处理并发放工资。但是我从6月31日一直等到7月2日才见到负责人的司机,并且只发放试用期一个月工资的60% 工作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多次催促未果) 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做? 麻烦请
《劳动合同法》里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是指哪些方面的损害?
《劳动合同法》中的下列条款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这里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是指哪些方面的损害?
在公司做学徒工,做了1个多月,不想做了,应该提前多少天给公司说辞职呢? 在公司上班没有签合同,也没有口头协议说我要做多久,面试的时候公司之前也没有说辞职要提前多少天给领导说辞职。
去公司上班,说的是学徒工,我做了1个多月,不想做了,我就说了辞职,公司不同意,说要提前半个月给公司说,我说了辞职的后第二天不去上班,算旷工吗?公司能把我的工资全部工资结算完吗? 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买社保。
我在北京打工 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建筑劳动期间突发脑溢血 在北京治疗花费8000多 又转回家乡治疗 我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 在发病之前我要求过结算工资回家 但是用人单位以不结算工资为由不允许回家!
我哥在城里打工时候,给别人盖房子从楼上摔下,原因是钢管架子没有绑好,现在下半身子没有知觉,已经瘫痪快10年了,这个事情是10年前发生的,当时我们不懂法律,我们是很穷的农村,没有找人家陪,不知现在能告房东不?也不知怎么做?我们一家人都快痛苦死了.
我从2012年四月份进了一家厂,是做半挂车后车托的,可是到今年三月份一直没有劳动合同,而且拖欠工资,只要找老板结工资,老板就说没时间算账,你可以从财务部借钱,现在我不想在这工作了,辞职后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听他前几天跟我说的话大概意思就是说工资不想给了!
律师您好: 我于2010年5月份供职于广东一家公司,后公司将我外派郑州工作至今,现在公司宣布将郑州办事处撤消,期间公司与我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向公司维护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