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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法》里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是指哪些方面的损害?

《劳动合同法》里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是指哪些方面的损害? 《劳动合同法》中的下列条款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这里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是指哪些方面的损害?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面对现实DW(天津-和平区)
提问时间:2012-12-21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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