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私自伪造解除劳动合同书,单方面停缴社保。解除合同书上的内容和签字都不是我本人所写
用人单位私自伪造解除劳动合同书,单方面停缴社保。解除合同书上的内容和签字都不是我本人所写,单位该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因先前与人才服务中心签定合同为2年,昨天还在用人单位上班,但今天接到用人单位通知因去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进行辞退.因在单位上班3年,补偿工龄工资按照,08年4月到09年4月的平均工资1521.31元,共补偿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1521.31以及工龄补偿4563.92元,但我根据劳动法以及先前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单
我于前几日与上司发生矛盾(要求我加班,我不同意) 吵了一架 随后公司通知我沟通赔偿适宜 ,理由是我的能力无法满足他们对我工作岗位上的期望,并提出如果不接受赔偿也可以30天后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 调至另一岗位 如果我不接受则会以不服从调配解除合同 本人在岗时表现一般 态度也一般。 但绝对不至于达不到无法完成工作。
用人单位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肯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又不允许该员工上班,该员工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肯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又不允许该员工上班,用人单位采取的是拖字决,只口头说要解雇该员工,但该用人单位既不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也不一次结清所欠工资,更不允许该员工上班,该员工该怎么办?
政府部门招聘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工作了10多年。但是最近却提出年满48周岁的腰提前解聘,给予相应补偿,但补偿极不合理,请问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未提前告知单方解除合同。本人工作期间未有重大过失。入职满6个月不满1年
用人单位未提前告知单方解除合同。本人工作期间未有重大过失。入职满6个月不满1年。劳动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请问是否应获得赔偿。可以得到你您的回答万分感谢
本人2002年8月26日进入一家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员工作,直至2009年9月。期间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社保。该公司法人代表胡某约在2009年上半年之前发生严重债务,遂将该贸易公司整体(业务、人员)转至广东比音勒芬服饰有限公司。并在南京设立该公司南京办事处,本人仍旧从事原贸易公司的工作。至2012年4月1日前,广东
2010年单位单方与本人签订解除合同,社保当时因单位没钱一直欠了五年
2010年单位单方与本人签订解除合同,社保当时因单位没钱一直欠了五年,最近单位主动与我谈判,说社保可以交到2015年,但是2010至2015年的社保个人部分需自己缴纳,另外重新签订解除合同,听说当时签的解除合同不合法,我就是问什么样的解除合同合法?另外我可以要求单位社保全额缴纳包括个人部分?
您好,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书电子版发给我(发给我的电子合同并无用人单位的法人签字和盖章
您好,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书电子版发给我(发给我的电子合同并无用人单位的法人签字和盖章,合同最后写明本合同自乙方上岗后之日起生效)让我打印后填写我需要填写的相关事项,然后以照片回执给他们,这样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假如我不愿去用人单位了,也未按时报到,是否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