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180 个工作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的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协商解决。 签合同时卖房的说这项只能选第三项协商解决,房管局规定的不能改,如果出卖人违约不予协商解决怎么办?毕竟说协商解决没有个具体的定义。
请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第15条第2款: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中,买房人由于开发商的问题,不能按时取得产权证书的赔偿方案中,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表明是日支付),请问合同指的是日支付还是总的支付?
我是四川宜宾的一个普通老百姓,于今天4月与重庆圣马宜宾分公司就其销售的圣马.聚福苑达成认购协议.(到现在,我们已经350户左右被套其中了) 协议标题为:圣马.聚福苑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其中规定了房价(总价和单价)房屋坐标,户号等等..协议中明确写到;甲方(圣马)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乙方(我们业主)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7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现在开发商已经违约近1000天,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作出了对购房者有利的解释:在合同没有约定购房人取得房产证期限的情况下,按第十八条解释:购买期房的购房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购买现房的购房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由于出卖人的原因,未能取得房产证,出卖人应当承担
您好,我有些问题想咨询下。 我订购了一套住房首付50%房款,与开发商签订了他们公司自己制作的住宅订购书。 现在我要求开发商与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但是开发商说 公司规定要交到房款的80%才能直接与我签订合同,50%必须要和银行办理商品房贷款。 请问开发商有权要求我交到80%么?我能否在交50%的情况下要求开发商签
预抵押登记回执或在房产交易部门签订了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银行即可放款的法律风险问题
你好!目前全国各地的银行在办理期房抵押担保信贷业务过程中,均采用凭预抵押登记回执或签订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后即可放款,开发商阶段性担保的风险控制业务。请问预抵押登记回执及签订预售房买卖合同能否起到物权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及物权生效效力。当然,其控制措施是开发商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如何才能有效控制信贷
购买一手房时的手续顺序是怎样的过程呢?我去年10月份购买一手房的顺序是:只看了网站宣传便交了两万元订金,过几天后就前往预售处交齐首付款,才给予进行网签,因人多商家根本没有时间让买家认真看合同,我是在什么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所有要签名的地方都签了,因为人人都是这样做,你不做也不可能,合同是开发商订的,买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5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我和开发商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按:出卖人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按买受人已付房款的日万分之一承担赔偿金。请问:赔偿金是按开发商到产权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5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如果开发商超过约定的时间了是按开发商到产权处登记备案的时间算违约金呢还是按我们拿到产权证的时间算违约金呢?我们有很多人起诉的都要求按拿到产权证的时间算但法院判都按开发商到产权处备案那天算的不知道判的对不?希望明白人给指点一下,(我们是按照统一格式只是约365日内)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