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问题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问题 我是四川宜宾的一个普通老百姓,于今天4月与重庆圣马宜宾分公司就其销售的圣马.聚福苑达成认购协议.(到现在,我们已经350户左右被套其中了)
  协议标题为:圣马.聚福苑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其中规定了房价(总价和单价)房屋坐标,户号等等..协议中明确写到;甲方(圣马)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乙方(我们业主)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7日内,前往其销售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还写明: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至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期间该房屋不出售给其他方,否则按乙方已支付认购金的双被退赔乙方,做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金.我们这350多户都交了认购金4万-10多万不等,总共合计认购金多达1300多万.并且都有圣马公司的收款收据,加盖了圣马公司的财务专用章的.
  到今年的12月25日,圣马打电话通知我们前去签合同,没想到合同变成了<<房屋买卖合同>>与我们签约的由圣马变成了什么酒精厂.圣马给出的解释是;由于他们自身的原因,土地无法过户,圣马无法取得该土地的所有权,所以我们只能跟土地的所有者声华酒精厂签合同,由于该酒精厂无开发房屋的资质,所以只能签<<房屋买卖合同>>做为存量房卖给我们.
  圣马无法履行协议与我们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最终也无法给我们真正的商品房.我想请问,他们是不是违约了,是不是在诈骗我们(因为从一开始,地就不是他们的,他们无法给我们商品房,这是他们心知肚明的)我们能不能就此告他们违约,要求他们赔偿我们双倍的认购金.因为我们购房者属于弱势群体,我们胜算的几率是多少?告他们,打官司大概需要多少费用.除了律师费,法院那边产生的费用是不是由败了的一方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oush……(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0-01-01 12:0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