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想问下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证问题
我想问下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证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作出了对购房者有利的解释:在合同没有约定购房人取得房产证期限的情况下,按第十八条解释:购买期房的购房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购买现房的购房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由于出卖人的原因,未能取得房产证,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2009年10月签定但是到现在2010年12月住户还没有得到房产证20多住户都没有领到 已经好几次手机通知过建筑商品房开发商 我是今年结婚才搬进住房 但听到其他住户意见 目前要怎么办?新房子已经新装修了。建筑商品房开发商电话联系是这样说:“土地局冻结什么 目前难办理房产证 他说他自己的也没有办好!建筑商品房开发商l类似推延时间。建筑商品房开发商自己也是住在4楼 要是还没有得到房产证有装修补偿吗?我们住户已经商量过几天大家开会去向建筑商品房开发商讨一个说法!我们的合同要去公正处公正下这样是不是更加安全?怕合同2年以后没有效力!请陆贤凤律师给我们一点意见!我们是广西桂林全州的。要是办不到房产证那我们的房子装修一切费用要怎么办?是否有补充?目前很为难。怕建筑商品房开发商不办证,是不是他们已经办好了拿我们的房产证抵押了什么了?要是建筑商品房开发商跑了,我们的房子是不是没有地方住了?20多住户要怎么打官司我们才会胜的把握?有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uanzh……(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1-01-20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