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国企内退人员因不能胜任工作三个月内被辞退,其中2个月试用期,入职时她负责行政,劳动合同是她自己在我们之前合同原文上修改,其中一条是甲方辞退乙方赔偿一个月工资,请问这条规定对她有用吗?她刚工作3个月。离职时她要求法人按合同给她赔偿,当时法人给她写的欠条,注明是补偿她一个月,请问这个要补偿吗?因我我们是十几个人的小公司,目前账户不够赔偿她的,法人是独资,请问用补偿她吗?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八九年了 去年合同又签了3年 如果这个时候辞职的话能拿到几个月的工资 我现在税后到手2600 如果是公司辞退我的话能拿到多少 有什么核算的方法吗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财务应届毕业生,毕业前,从去年3月24号开始在广州一家物流企业实习,直至九月公司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七月毕业),签订时基本工资是800元,加其他杂七杂八的补贴,共1700元,我当时有问人事,为什么合同连广州市最低工资都未达到,人事竟说,是我无法改变的公司内部的社会现实,我妥协了,其后,公司扣除
本人在校学生,2012年5月26到7-11便利店上岗培训到6月2号共上了5天的班,期间27号也有向店长提过不做了,可是被他说的待几天看看,现在6月3号(不用上班)我向店长示意辞职,却告知看实习协议,说我到总公司报道时应有拿实习协议,可是我没有见过,也许在申请入职的时候看也没看就签了字给总公司也说不定(因为填了很多东西
在7-11上班了一個禮拜.上班前之前入職跟合同都辦好了,上班4天后跟經理說不做了然後他叫我做滿一個星期然後寫好辭職信.辭職信交了幾個月都沒批下來該怎麼辦?到時候我要不要賠償?
我在公司工作了五年了,我进入公司后公司出钱培训考了三个证书,这五年里我没有因为这三个证书获得过一分钱。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如果我离开公司,这三个证我可以带走吗??需不需要给公司赔偿
本人在某单位连续工作两年时间,因个人原因本人于8月5日提出离职,最后工作日是9月4日,因本人个人原因需要8月30日提前结束工作,但单位说剩余的天数必须以工资的形式来做为代通知金的赔偿,在此期间本人的工作已找到适合人员代替。请问单位需要扣除本人的工资为代通知金是否合法?
我于2010年与现在的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 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未约定辞职是否要赔偿违约金之类的条款,而且合同也一直未曾给我。合同到期后公司并未与我续签合同,但是要我们提交了一份续签合同的申请,现在我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提前了一个月向公司辞职,结果公司人事部告知我需要赔偿公司人才引进费及其他费用共计500
2010年7月签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xx需要,甲方拟选送乙方到xx集团内部培训进行为期一年半的学习培训,培训内容为:管理制度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管理知识培训、技能知识培训,培训研修费用33000元由甲方负担(其中培训费30000元,培训津贴3000元一次性发放给乙方)。 2,xx须为甲方服务36个月。从xx-20
关于用人单位口头要求我换岗或自动离职是否合法,可否提出赔偿?
我在一家企业从事质检工作,公司采用劳务外派的合同和我签订了三年合同,我工作了8个多月突然领导要求我换岗或自动解职。我是否可以要求陪尝?
公司说:要解散我们小组,对我们采取分流,让我们做我们不喜欢的工作,工资比现在的低的多还说要么做,要么就自动离职。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工资比我们现在的最低工资恳定是高出的,但比我们原刚位的低了三分之一。 公司,我们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申请仲裁对我们有什么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