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关于提前离职是否需要赔偿

关于提前离职是否需要赔偿 本人在某单位连续工作两年时间,因个人原因本人于8月5日提出离职,最后工作日是9月4日,因本人个人原因需要8月30日提前结束工作,但单位说剩余的天数必须以工资的形式来做为代通知金的赔偿,在此期间本人的工作已找到适合人员代替。请问单位需要扣除本人的工资为代通知金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1218(海南-三亚)
提问时间:2012-08-20 15:1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