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培训费?培训协议上的培训及相关费用与甲方需要乙方赔偿的费用不符,怎么办?
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培训费?培训协议上的培训及相关费用与甲方需要乙方赔偿的费用不符,怎么办? 我与公司在2010年11月26日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保密合同、培训协议书),劳动合同签署条例包括甲方为乙方交纳五险,但是甲方当时口头答应乙方另为其交纳一金,至今2012年4月30日,只交了三险,另两险一金至今杳无音讯,还有,甲方当时口头答应乙方底薪1500元,但是劳动合同上只写800元,当时乙方要求更改合同,甲方说不用,肯定会实行,但是,实际培训回来上班才发现,底薪仍是800,试用期半年,表示半年内都是800元,无提成,这种情况一直到2011年8月,但是仍为达到底薪1500元,而是乱码七糟加一起一共1500元,绩效还含在内,期间2011年十月份换了一次园长,其后,底薪更改为1000元,绩效200元,课时费200元,奖金100元,加一起一共1500元,但是几个月下来,每个月到手的工资也就是1300左右。
其外,培训合同书内容:培训费9000元,培训相关费用3000元,一共12000元。规定在此期间,为满合同要求乙方为甲方服务三年即提出要求离职的,培训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方式:6000元/年*未满年限。最后一算下来,应该是18000元,并不符合上次提到费用。
针对以上情况,我应该怎么办,请大家给与意见及建议,谢谢大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高淑媛(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2-04-30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