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9月进入广州一家整形医院工作,事实上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有注册,对外与对内有不同的名称。 进去的时候签定了两个月的试用合同,并于11月1日已经到期!到期后,并没有收到主动的转正通知,自己问了,后面于8号填写了转正申请表,我以为一切会顺其自然!但是事实上,到了12月15日发了工资依然是试用工资的时候,我就跟他们说不签合同,不按正式工资是违法的行为,并要求他们补签合同,并补齐正式工资! 后来因为催得紧,他们愿意给我补回正式工资未足部分,是口头答应的!但是给我一张纸,离职申请表,让我确定哪一天离开!说公司编制用不到我了,我认为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但是他们强硬地表示,这个情况不能得到赔偿,并当天把我本月工资按试用工资结清,将我开除。 请问我可以得到法律保护吗?
实习生因厂方劳动防护用品不到位造成身体不适,询问厂是否可以调换工种,经厂方调查属实,直接要求实习生终止实习,如何维权?是否可以要求厂方出据“因厂防护措施不彻底而造成实习生身体不适,不得不终止实习”的证明?
我是广西一所示范性高中的学生,现在高二年级。我们班主任现在在班上制定了———本班学生凡在学校因迟到,不带校徽等违纪扣分,扣一分交一元钱,充当班会费。我认为老师没有权利制定这条罚款规定,所以我没有按照这个规定做。现在班主任说如果我再这样,班主任说以后不给毕业证我,说我思想有问题。请问这事谁对谁错?如果
我是2012年1月到现在的公司工作的,做财务经理,公司不给所有的外戚人员签劳动合同,也不买保险,公司有许多不公平的事,我想离开,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1、劳动合同签订后不给本人 2、节假日加班没有加班费,理由是工资本来就不低; 3、没有年假 4、社保缴费没有按工资收入为基数,而是以最低基本工资为参保基数 5、公积金说是购买却没有公积金卡给员工
我在一家培训机构当老师,但是签了培训合同才上岗,服务期为一年,不满一年赔2000.开始培训了才觉得坑爹——这个培训就是在听听课,发写资料就完了。最后我4个月之提出后辞职,公司已没满服务期为由扣我一个月的工资,可是这个培训根本就什么都没培训啊?我是不是应该让他们提供任何证明花了那么多钱的培训?我应该如何才能
到这个月低公司拖欠我工资已达5个月之久,也是我提交投诉劳动监察一个半月了,当初劳动监察告诉我他们处理期限是2个月,我想问的是这两个月一过,公司仍是拒不支付,除了仲裁,我还有其他途径吗,比如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