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12年10月份在原户籍地意外受伤(四根肋骨骨折),前期病假手续是邮寄给单位,11月下旬我经人事部领导同意,说好将病假条在12月中旬回单位时一并送交。后因换人事部长,他在12月12日发给我份邮件,说我连续旷工10多天,现已被解除劳动合同。
本人现不知单位这样做是否合理,所以咨询此事,请您给予帮助。
谢谢!
我12月17日回公司,今天(19日)新任人事部长说、你跟前任人事部长说的在12月中旬回单位时一并送交不合理,说我违反公司规定,说我没有按时送交病假条,今天(19日)听说前任人事部长不知什么原因也被解除劳动合同了。
我问前任人事部长他说、新任人事部长没问过关于我请假的事。新任人事部长接任工作后也没与我联系过,而我在休病假期间也不知换人事部长的事。
现在新任人事部长说因没有及时递交假条只能按旷工处理,你也可以选择自己提出离职请求办法。
我真无奈啊!请给我光明吧!
我们10月4号受伤,我担心工作有误,在10月7号坚持来公司加班值班,当时我也没想到我伤的这么严重,后坚持不下去了休息了一周,后得知四根肋骨骨折,又回单位坚持了一周工作,再后来实在是无法坚持了,才在10月未请假休息,在休假期间仍然用各种方式操作工作的事,也跟主要领导短信汇报我的实际情况。
12月初日至10日期间跟人事部前任领导汇报过我的情况,同时也跟几位高层领导汇报过。
我本想这事好说好散,没必要用这种方式对待我,但我现在总想不通。
我也是工作30多年的人了,也是国家大企业出来的人,不可能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不论你是日资还是中日合资,也应该尊重事实和真理(我只是想有个最起码的尊重。有常识的人们都知道四根肋骨骨折的后果和折磨,到现在最怕的就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晚上睡了醒醒了睡,早上起床脸肿胀的跟面包样。白天有人打个岔还好受些。)
我保证以上所述决无虚假。也不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我现在实在睡不着,疼疼叽叽的真难受,这深夜如打扰各位律师真抱歉。
我05年12月7日进到苏州工业园区的一家外企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两年:2005/12/07--2007/12/07. 07/12/07单位与我续签了劳动合同,续签的合同条款为: 1.鉴于双方于2005/12/07签定一份劳动合同("原合同")期限为2005/12/07--2007/12/07.现甲,乙双方同意对原合同作如下变更或补充: 原合同的期限续订为:2007/12/07--200
下面情况是否可以单方面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我在单位的月工资是每月2200元,每个月有8天加班,每个加班单位只给50元,这样也有3年的时间了,这种情况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我现在不想在这单位上班, 我是否可以单方面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下面情况是否可以单方面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我在单位的月工资是每月2200元,每个月有8天加班,每个加班单位只给50元,这样也有3年的时间了,这种情况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我现在不想在这单位上班, 我是否可以单方面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1 我工龄年满十年,由于公司几年没有加薪,萌生去意。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主动辞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2加班费的基本工资是按照合同上的总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市最低基本工资计算呢?(我们合同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奖金,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几部分)这样计算基本工资是否合理
我到一个公司工作,当时面试的时候谈的是前台的工作,可能还会涉及到工厂里面发货车辆的一个安排,等到了公司之后,公司跟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注明是前台的岗位,并且试用期订为半年时间,合同签订之后,我的工作突然增加了,除了前台的工作还要兼职销售内勤,我忙不过来,跟公司提出加薪,公司的回答是试用期之后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单方面增加劳动合同解除期限的问题。 因为个人原因,想在30天内办理离职手续,但是部门经理说他要将劳动解除期限增加到3个月,而且离职日期由他来拟定, 1.请问公司是否有权利增加劳动解除期限,并限制员工离职日期? 2.如果我在30天内提交的是非书面的离职申请(比如说是邮件),
政府部门招聘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工作了10多年。但是最近却提出年满48周岁的腰提前解聘,给予相应补偿,但补偿极不合理,请问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
实习生实期期满,不管考核合格与否,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习生是否强制单位要购买社会保险
实习生实期期满,不管考核合格与否,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习生是否强制单位要购买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