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家公司工作未签劳动合同,不到半年公司要我离开,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得到半个月工资的补偿,事实上协议中也就只提到解除劳动关系和补偿的事项,协议中有“半个月工资的补偿包含一切相应费用”和“不能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的条款,当时我对法律不太了解,没想到有双倍工资,现在双倍工资还能要回吗? 另外,公司社保随员工自愿,不愿购买者签订协议,给点补贴,法定假日的工资年终发放,不到年终不管在职还是离职都不发放。
你好,我想问一下向我们这种情况是每天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符合法律规定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啊,我买了一个房子,房子总价20.7万,当时的时候找了中介,但是我们先付首付给卖家6万元,后来我们贷款,由于中间的变故,我们逾期3个月把剩余的款项给了卖方,但是卖方说因为我们违约,没有按时付款,按合同的规定,这三个月违约金是6万,就是每天千分之三总房价交滞纳金,现在问题出现了,我想问一下,向
你好我想问一下啊,我买了一个房子,房子总价20.7万,当时的时候找了中介,但是我们先付首付给卖家6万元,后来我们贷款,由于中间的变故,我们逾期3个月把剩余的款项给了卖方,但是卖方说因为我们违约,没有按时付款,按合同的规定,这三个月违约金是6万,就是每天千分之三总房价交滞纳金,现在问题出现了,我想问一下,
当初和公司负责人口头协议工资年薪工资25000(年结) 工作近一年期间 公司并没有跟我们提出签劳动合同 因为我们是农村出来的民工 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少 也就没提出和公司签劳动合同 现在工作将近11个月了 该结算工资了 公司却以各种理由克扣我们工资 所以我想用这种方法讨回那些我应该拿的工资 请问这种方法行的通吗 公司没有
我友反映了这样一个问题,向诸位律师请教。 市某局为事业单位,10多年前成立了自己的企业,是局属大集体企业,企业自负盈亏,单独经济核算,行政上归某局管理。成立1年多,一切正常。但是因企业所在地搬迁,该局下令该企业放假,从此职工就没有工资了,一晃10多年过去了,该局既没有撤销该企业,也没有让该企业重新生产,
我是2008年7月1日入职深圳某公司的。直到2010年9月1日公司才与我签订了一份固定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本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现在依然在职。请问:这种情况下的双倍工资该怎样计算呢?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请问中国公民使用双重国籍的这种违法情况,国内法律怎么规定惩罚的?
如果一个人本身是中国公民,后来取得了外国国籍,我国国籍法即规定视其自动放弃我国国籍,但是如果此人未上报,并且继续沿用原有的护照出入我国,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否违法,有任何惩罚措施吗?哪个部门管理这种情况?现在人在国外,想用外国护照申请中国签证回国,但又不敢给大使馆中国护照(大使馆规定要出示旧的中国护照
本人2010年5月进入一家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可以吗?有人说已经过期了。不能支付。但是劳动合同法说一年以上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说公司从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一年内不签订合同的话要支付双倍工资。
本人在一家私企工作五年多,期间有签过一次年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我想年底辞职,请问:还有未签订合同的四年多工作时间,可以向公司提出支付双倍工资吗?望愿帮助作答的律师,描述尽量详尽些,万分感谢!
2011年10月8号———2012年10月31号 我到A公司上班任职业务员工作 待遇是“ 保底(1600) + 提成 (业绩的3‰ )+ 年终奖 + 五险一金 + 话费 + 旅游 年假什么的” 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 也没给上保险 现在要仲裁解决 赔偿我期间的双倍工资 问题:赔偿双倍工资的金额 仲裁以什么作为赔付依据 是我提供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