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撤销造成员工无故下岗失业 福州市行政中心在筹建及交接过程中,我们这些员工做了很多我们应该做的事,为福州市行政中心能顺利交接,克服了种种困难,加班加点,付出了许多辛苦的汗水,并保障几场大型重要政治活动,才有福州市行政中心今天的顺利运行。筹建之初,胡付秘书长在全体员工大会上,明确表态要按照市政府会议精神接收所有会展员工,并承诺员工工资大于等于原先工资水平,今天却突然一夜之间通知我们下岗,我们无法接受这种欺骗员工的做法。被遣散回去的80%以上都是原会展中心主管、经理及会展的骨干力量,其中一个还是商贸局党委任命的会展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之一, 福建省先进劳动模范,人事安排不是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安置,而是由某些官员自作主张。现在都在提倡民生工程,构建和谐社会,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到哪里去了,我们都是爱岗敬业的好员工,没想到5月31日下午突然通知我们相关人员6月1日不再上岗,如此做法, 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吗? 筹建过程中,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还专门组织我们培训, 培训完就无任何理由的辞退,也没有任何手续说明和谈话,现特投诉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某些官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是凭工作表现,而是凭找关系疏通的才安置,更有甚者背后操纵人事安排的竟是一个已退休八年的妇女,原会展中心领导竟然无权过问人事安排,这正常吗。 如果说我们这些员工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应该事先谈话,双向选择。我们这些员工现在都是40-50多岁的人了,经历了几次的下岗,这次突然遭遇这个突变情况,很难维持家庭生活,我们的出路在哪里呢?我们该向谁申诉?希望将此诉求件转由更高一级政府部门解决此问题。
职工下岗失业多年了,政府下文收回国有土地,单位或县政府如何来安置职工?
我单位是从事生猪养殖业的,是郴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一。单位性质属于国有事业(企业管理)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于2003年3月改革,一是买断职工工龄,解除合同关系;二是生产经营实行租赁经营(合同期限是2003年03月-2012年02月共10年)。 改制近10年了,有7人职工已调出或考出外单位,尚有干部7人(在职3人),工
座椅爆炸造成员工人身损害,是否可以向座椅销售单位要求赔偿呢?
单位购买的办公座椅,员工使用时爆炸,造成人身损害。但是无法查明座椅的生产单位。是否可以向座椅的销售单位,索赔呢?索赔的内容就是由于人身损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是否合理呢?
我想知道的是,法律中规定的如果聘请了一个和另外一个企业没有解除合同的员工并且员工对那个企业造成了损害我要付连带责任,那这意思不就说"聘请兼职员工有风险"吗?我在用人之前如何才能调查员工是否有当前拥有另外一个职业?员工如果隐瞒我该怎么才能查?
我从我们单位离职有一年多了,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单位没把我的保险及时减员,保险又给我多交了三个月了.现在我的新单位,给我上不了保险,而且原单位非说让我把三个月的保险钱补上,而且全部由我一个人出,大约两千多元.我想知道我原单位这样作合法不.责任是应该由我一个人出吗.
请问国家对集体下岗职工没有发方失业金政策吗,单位以交失业险5年
我是集体改制下岗职工,在社会保险公司个人缴费账户上以查到我单位1999-2004年缴纳失业险,社保答复是上面没文件,集体下岗的没失业金领取,国营下岗有文件以领取完失业金,保险公司推诿说等文件,请问我还该找何部门解决此事?以交满5年失业险能领取多少失业金?
我09年10月受的工伤,定为8级伤残,今年3月我和主管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争执,4月份我请病假,再回到单位的时候,主管让我到运营部报道,要给我调换岗位,我问理由,他说因为那次和他发生争执,还说我工作态度不好,我问他工作态度怎么不好了,他也说不出来.但是现在单位要给我调换岗位,工资也会下调很多,要是不同意就解除劳动合同.请问,
我表弟2010年3月进入一家单位做出纳工作。6月的一天早上他刷卡的时候将键按错了,少收客户五万元。由于单位没有安装配套的打印机,直到下午去银行进账时才发现这个问题。此时客户早上走远了。遂联系客户,客户一直拖。到现在竟然全家搬得不知所踪。现在单位让他去寻找客户要货款,如果要不到就让他赔。我表弟认为,单位也有
尊敬的各位律师,我是一名汽车4S店销售,于本年3月入职,签订了一分三年期的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但合同一直在公司手上,未将另一分给到我本人,因此不知此合同是否存在。6月10号,经理以我不听话为由,要求我明天不用上班。请问:1,这是否算无理由解雇员工 2,如果是,是否能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及经济补偿?3,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