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公司不放假,又没有双薪!我们该怎么使用法律武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008年10月28日仲裁裁决写到(“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个月经济补偿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
我1997年1月1日参加工作2000年单位卖给私企,我被留在原岗位。2008年6月30日单位和我终止劳动合同后只支付了我一个月经济补偿。我申请了仲裁(要求单位支付8个月经济补偿)2008年10月28日被驳回,后未再起诉撤销该裁决(该裁决现已生效)但经劳动监察调查,单位与我终止合同违法,并于2009年2月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
本人因用人单位其中一个部门无理的原因而被合同期内辞退,现单位人力资源部以:这是本人所在的部门的决定而不是人力资源部的决定为由推辞并要求我要么换岗,要么自己写份内容为:现单位可以为其提供换岗,但本人拒不同意,要求赔偿一书给人力资源部,现在这份所谓的要求赔偿的书面资料我肯定是不能写的,因为本来是我有理的
合同期未满提前离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向员工支付所谓的培训费
去年12月份开始在公司工作,今年一月签定的劳动合同两年,八月分提出离职,请问合同期未满提前离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向员工支付所谓的培训费
合同期未满提前离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向员工支付所谓的培训费
去年12月份开始在公司工作,今年一月签定的劳动合同两年,八月分提出离职,请问合同期未满提前离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向员工支付所谓的培训费
本人因为工作过度导致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住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已不再续签,但是可以延期到出院办理离司手续,住院期间公司只发两百多元的生活费,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从合同到期的时候计算还是从我出院的时候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计算。2005年到2010年10月31号可以得多少补偿金。 我想问的是经济补偿金是从我合同到期
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并且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只发当日工资的两倍
谷律师您好! 本人月2010年7月9日进入北京一公司担任导购工作至今。该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并且国家法定节假日只按当日工资的两倍发放。请问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吗?我该如何取得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 真诚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用人单位还未与员工续签合同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可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用人单位还未与员工续签合同,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可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还能否要求公司按劳动工龄补偿?谢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如用人单位与员工因第十九条之一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