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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W先生成功退回广东惠州某商品房定金5万元
发布日期:2021-12-31    作者:陈旺律师

2021年9月19日,W先生在中介的带领下来到惠州某楼盘看房,在看房过程中,销售以该楼盘毗邻汽车枢纽站和火车站,交通十分便利,周围学府林立,教育资源优质等游说W先生。见W先生有些犹豫,销售又以现在是买房优惠的最后一天,不容错过为由来催促W先生赶紧交钱锁定房源。在中介和销售人员的轮番劝说下,W先生也想赶紧了却此事回家,就稀里糊涂的交了5万元钱,签订了认购书。
次日,W先生十分后悔自己的冲动购房行为,找到开发商表示自己不急于买房,想要退掉自己昨天认购的房子。开发商表示W先生已经签了认购书,房子无法退掉。W先生无奈只能接受事实,继续买房。几天后,W先生意外发现有一片墓园正对着自己认购的房产。W先生难以接受自己以后要对着一片墓园生活,与此同时,W先生还发现惠州市有3天无理由退房的政策,在自己第一次表达想退房的时候,开发商故意隐瞒了该项政策。W先生非常不忿,找到开发商,坚决要求退房。开发商依旧以W先生已经签了认购书为由拒不退回定金。快速拟定方案,与开发商交涉,经过1个月的努力,开发商最终于10月25日答应退款,11月30日,W先生收到全部退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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