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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Z先生成功拿回佛山某商品房定金2万元
发布日期:2021-12-18    作者:陈旺律师
2021年7月17日,Z先生前往佛山某楼盘看房。开发商宣称该项目为实力红盘、置业热土,加上销售人员强调当时有巨大折扣优惠活动,Z先生便当场支付了20000元定金。
之后,Z先生依约准备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销售人员却表示要先交齐首付才能签。Z先生觉得这是大宗交易,不能稀里糊涂地直接交钱,因此提出先看合同。在反复要求下,销售人员才拿出合同范本,Z先生发现补充协议并未进行公示,提出异议。在Z先生的一再坚持下,销售人员才打印了一份补充协议。Z先生诚心想买房,但仔细查阅后发现有很多条款对购房者来说不公平不合理。面对这样对自身利益明显缺乏保障的合同,Z先生实在不敢轻易签署,于是表达了自己的顾虑。销售人员却说,只要Z先生遵守约定自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开发商那么大一个企业也肯定会照合同办事,没必要杞人忧天。Z先生无法接受这种说法,认为自己的担心都是合情合理的。经多次协商,开发商还是态度强硬,甚至以Z先生违约为由将定金没收。Z先生觉得开发商摆明了就是欺负购房者势单力薄,自己没有什么过错还要搭进去20000元,越想越不甘心,因此决定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接受委托后,我们立即采取了针对性措施,仅用了一周时间,开发商便答应退款。Z先生于10月15日办理了退款手续,10月19日收到了全部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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