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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
发布日期:2020-06-17    作者:李丹律师
一、什么叫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的行为。
二、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
        2、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
        3、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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