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时充错号码 不当得利判返还
男子网上购物,以充话费的方式支付货款,不慎将号码弄错,多次联系对方要求返还未果,故起诉至法院。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韩先生的行为系不当得利,判决韩先生返还胡先生800元。
2014年9月25日,胡先生拟在互联网上购买物品,卖方要求其向1330853XXXX的电话号码充值的方式付款。
胡先生在充值过程中由于疏忽,误将话费充至1330835XXXX的账户上。
后胡先生与号码1330835XXXX的使用人韩先生联系退款未果。
胡先生认为,韩先生的行为系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其所获得的不当利益800元,故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韩先生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本案中,胡先生误将800元话费充至韩先生所使用的电话号码1330835XXXX的账户中,韩先生取得该不当利益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返还。
胡先生要求韩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渝中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