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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中遗嘱撤销权问题
发布日期:2015-03-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民法中遗嘱撤销权问题:
学员问:遗嘱撤销权的种类?对应法条?
老师回复:
对于自己的所立的遗嘱的可以撤销,但是对于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继承法》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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