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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中彩礼返还问题
发布日期:2015-03-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学员问:老师讲的彩礼返还的第一点是说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返还,那如果他们宴请了宾客,也在一起生活了,就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样离婚的时候还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谢谢老师!

  老师回复:这要看共同生活的时间而定,如果说很多年,是不可以要求返还的,如果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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