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股东知情权受法律保护?
发布日期:2014-04-17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
 
    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422日,法院的生效判决已确认李某持有该公司增资后1.2%的股权,并已判令该公司为李某办理 股权工商登记手续。20081216日,李某以特快专递形式向该公司的注册地邮寄了《依法查阅相关文件及会计资料的请求》,该特快专递上注明了该公司董事长邓某的手机号码,但邓某拒绝签收该邮件。故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提供自其成立之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供李某查阅和复制。
 
    法院判决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分析】
 
    股东对公司情况有知晓了解的权利, 知情权是股东实现其他权利的一个重要基础。股东实现知情权的方式主要有
以下几种:
    (1)通过登记机关查询。公司的许多基本情况都在登记机关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法律也规定了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向登记机关查询一般是针对社会公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
    (2)通过公司提供和公告的相关文件。《公司法》第16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这是一个最常见的股东“知情”途径。
    (3)股东自己到公司查阅和复制相关信息。《公司法》第34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9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相对于第二条途径,这条途径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
    关于会计账簿,根据《公司法》第34条第2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同时为了避免股东滥用查阅权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或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公司法对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加以一定限制: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
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需要注意的是,股东只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而无权要求复制。
    本案中,法院的生效判决已确认李某是甲公司的股东,李某依法享有股东知情权,甲公司应当向李某提供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供其查阅、复制:‘并提供公司会计账簿供其查阅。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