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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经济法法条串讲:经济垄断
发布日期:2013-08-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经济法法条串讲:经济垄断。与2012年司法考试经济法部分相比,2013年司法考试经济法部分变动不是很大。主要考点分布集中。希望2013年司法考试的同学能金榜题名。

  (一)垄断协议

  1.横向垄断协议——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F13):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联合抵制交易;

  2.纵向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F14):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3.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F16):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禁止的垄断行为。

  4.垄断协议的豁免(F15、56)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属于1——5项情形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否则不豁免。

  5.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

  6.法律责任F46:

  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例题·多选题】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垄断协议?( )(09-1-66)

  A.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企业就防止进口原料时的恶性竞争达成保护性协议

  B.三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代表聚会,就商品房价格达成共识,随后一致采取涨价行动

  C.某品牌的奶粉含有毒物质的事实被公布后,数家大型公司联合声明拒绝销售该产品

  D.数家大型煤炭企业就采用一种新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达成一致意见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垄断协议。ACD属于于国于民都有利的行为,适用垄断协议豁免。B显然是非法行为,应当禁止。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1.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滥用支配地位才构成违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但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经营者除外;

  (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但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经营者除外。

  【例题·多选题】关于市场支配地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11-1-64)

  A.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无滥用该地位的行为者,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B.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只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

  C.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不影响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D.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有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合法,A正确。市场支配地位认定考虑的因素很多,市场份额只是一个方面,B错误。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直接影响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C错误。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有市场支配地位,D正确。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F17)

  (1)垄断价格: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2)低价倾销: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3)拒绝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4)强制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包括限定交易相对人不得与其竞争对手进行交易;

  (5)搭售行为: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6)差别待遇: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3.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因素F18:

  (1)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2)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3)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4)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5)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6)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三)经营者集中

  1.经营者集中的情形(F20):

  (1)经营者合并;

  (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3)经营者以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4)合同以外的方式。

  2.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与豁免(F21-22):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但:

  (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资产的;

  (2)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3.商务部的集中审查程序F23-26:初审30日——进一步审查90日(延长最多不过60日)

  (1)初步审查

  经营者应提交:a申报书;b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c集中协议;d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e商务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申报书应当载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预定实施集中的日期和商务部规定的其他事项。

  商务部应自收到经营者提交的合法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初步审查,作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

  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2)进一步审查

  应自决定之日起九十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书面通知经营者,可以延长审查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a经营者同意延长审查期限的;b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准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c经营者申报后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4.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下列因素F27:

  (1)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2)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

  (3)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4)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

  (5)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

  5.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决定F28-31

  (1)外资参与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还应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2)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

  6.法律责任F48-53:经营者违法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对禁止集中和对集中附加条件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例题·多选题】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关于经营者集中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经营者集中就是指企业合并

  B.经营者集中实行事前申报制,但允许在实施集中后补充申报

  C.经营者集中被审查时,参与集中者的市场份额及其市场控制力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D.商务部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E.经营者对禁止集中和对集中附加条件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F.经营者违法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答案】CDEF

  【解析】本题考核经营者集中。集中包括合并、资产股权收购、合同、合同以外的方式等四种方式,A错误。集中实行事前申报,B错误。参与集中者的市场份额是重要考虑因素,C正确。商务部作出不进一步调查或逾期不决定的,经营者可以集中,D正确。对禁止集中和对集中附加条件的决定不服的,复议前置,E正确。经营者违法集中的,商务部责令其恢复原状,F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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