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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超速被罚款 男子将雷达抛河中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3-06-05    作者:110网律师
驾车在高速公路上狂奔时,看见前方公路边放置一台雷达测速仪,因担心自己超速驾驶被雷达测速仪取证而遭罚款,竟将雷达测速仪扔进河里。近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宋晓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2年10月10日10时许,宋晓驾车超速行驶途经江苏宿沭一级路142K+700M处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朋友提醒他:“前边有雷达测速仪,你超速被测出来就要受到处罚了。”宋晓抬眼一望,看见前边果真有一台雷达测速仪。他因车辆超速,担心其超速行为已被放置在该处的雷达测速仪取证而遭到罚款,遂趁无人之机将沭阳县公安局以人民币78000元价格购置的测速仪取走并抛入河中,致其损坏且无法修复使用。
案发后,宋晓的亲属赔偿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晓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晓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宋晓到案后能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且取得被害单位谅解,依法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经考察,认为对被告人宋晓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决定对被告人宋晓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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